法國法院周一(29日)判決法國前總理費雍(Francois Fillon)5年有期徒刑,3年的緩刑。判決原因是,費雍僱請妻子潘妮洛普(Penelope Fillon)擔任國會助理,但其妻子卻長期領乾薪,法院判處費雍侵吞公款罪名罪成。
巴黎法院宣判,費雍因為侵吞公款判處5年徒刑、其中3年緩刑,併科罰金為37萬5000歐元。法院也判處其妻子潘妮洛普有罪,緩刑3年,同樣併科37萬5000歐元罰金。罰金總共75萬歐元。
上述判決意味着費雍必須坐牢兩年之後才能緩刑。但費雍夫婦的律師列維(Antonin Levy)在法院宣判後隨即表示,兩人將提出上訴,因此費雍目前還不會入獄。
列維指稱,這場審判不公平,有對付費雍夫婦的陰謀。他保證將有新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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