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建议立法监管众筹以保障国家安全。联合国专家对此表示忧心,日前公开向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联署信,指该众筹法对国家安全和反恐的定义含糊,一旦落实,恐侵犯基本人权,损害公民社会空间,促请港府检讨有关建议。
港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简称财库局)去年12月针对加强规管众筹活动的建议展开的公众谘询,已于今年3月结束。港府建议设立“众筹事务办公室”,对任何形式的众筹活动作出监管,要求大于一定金额的众筹活动接受审计,捐款者须以“实名制”登记,未提出申请便发布举行众筹活动者,可能被视为“非法的众筹活动”。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7月31日报导,财库局在谘询期间收到 60份意见书,但拒绝公开意见书内容。据自行公开的意见书显示,多半认为港府过度规管众筹,认为部分建议过于严苛。
有关忧虑获得联合国五个不同人权范畴的特别报告员认同,包括:反恐中增进和保护人权及基本自由、增进和保护表达和意见自由、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人权卫士,以及隐私权,他们联名致函中共领导人习近平。
该联署信函7月27日发表于联合国网站,指出若以港府谘询文件的建议订定法例,将使《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法保障的人权受到侵害,特别是保障私隐、表达自由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五项人权;另外,若当局不增设上诉和司法监督等机制,拟议中的众筹申请和登记程序将难以符合国际法中订明、立法须符合社会需要和一视同仁等门槛的要求,敦促中港政府若以反恐为由限制人权,须以最少的干扰措施来达致其合法目的。
新法使公民社会受限 可被用于针对异议声音
联署信指出,港府研议中的众筹法禁止一切危害国安与可作“政治用途”的众筹,会因定义含混而被滥用,使负责审批的众筹事务办公室有过大的酌情权,甚至会出现限制公民组织营运和自主。五位专家关注相关措施,特别是来自外国的支援,可能被用作针对提出批判或不同声音的人或组织,这些不当限制对人权和妇女组织的影响特别严重。
专家也指出,港府建议的预设限制措施缺乏适当的、具体的风险评定标准,例如针对不同筹款活动或捐款者订定风险评估,敦促当局须订定不同的风险评估机制。
联合国专家还指出,港府为众筹平台设立登记制度,要求提交的资料繁多,又要求平台须在港有代表,超出港府声称的目标,亦可能损害公民社会空间;此外,无论是否身处香港均受限制,也会有超出法律管辖区的问题。
专家认为,登记要求必须是简单的、且与组织的规模相适应,以确保公民组织能获得合适的财政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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