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部分家属赴深圳检疫期满 等候探监

方泠卉
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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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在深圳市盐田看守所的郭子麟、李子贤,其家属已于1月25日在深圳完成21天检疫隔离,正等候探监中。图为港人呼吁中国当局释放12名港人。(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被指偷越边境而于去年12月底遭深圳盐田法院判刑的12名港人,其中的部分家属到深圳后于1月25日完成21天的检疫期,理论上可开始预约探监。协助12港人案的支联会副主席、大律师邹幸彤指,在深圳的港人家属尚未探监,料会向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相关警官跟进探监安排。

据香港《苹果日报》报导,曾获郭子麟家属委托的大陆律师蔺其磊解释,通常正常的探视时间不会超过半小时,每个月只可探视一次。若当事人刑期不超过三个月,会在看守所服刑,不会转送监狱。而判决生效后,一般会在转送监狱前安排家属会见当事人一次。

蔺其磊指,一般案件在判决生效后,法院会通知看守所,因此家属只须连系看守所预约便可探监。他认为,12港人案应该会有统一的探监安排,如家属获准探监,只须按程序到看守所办理便可,探视时间一般在半小时内。

至于探访次数,蔺其磊指,若当事人在看守所服刑,每个月可探监一次,家属也可向当事人存钱。如须转送监狱,狱方会在十天或一个月内通知家属“每个月的几号可以探监”。

另一名协助12港人案的大陆律师任全牛指,具体的探视细节,例如可以带甚么东西需要询问看守所,但据其所知,看守所会因防疫理由而不准家属带东西进入,并相信探视过程中会有人监视,不能讲被关在看守所内的事。

李子贤、郭子麟等8名港人遭判刑7个月,由于他们在宣判前已被秘密拘押4个多月,馀下刑期很可能会在看守所执行。而被指“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的邓棨然及乔映瑜,则分别遭判囚3年及2年,将会转送深圳监狱囚禁。

大律师邹幸彤指,由于判决结果尚未在原本可预约探监安排的“粤省事”程式,故已完成检疫的三名家属未能进行线上的探监申请,料会直接向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负责12港人案的警官查询及跟进。邹对家属有机会探监感到乐观,认为中国没有太大原因为难家属。

目前在深圳完成21天检疫隔离的三名家属是监囚7个月的李子贤的母亲和大姑姐,以及郭子麟母亲。李子贤父亲日前向《苹果日报》表示,看守所方面指,在25日确认可以探监后,每个月可探访两次,每次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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