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 乔映瑜刑满移交香港警方 邓棨然仍服刑中

方泠卉
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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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中的乔映瑜,8月22日服刑期满后,被移交给香港警方。图为台北2020年10月25日举办声援“12港人”活动。(CHRIS STOWERS/AFP via Getty Images)

“12港人案”中被中国法院判决组织偷越边境罪成的乔映瑜,周一(22日)刑期届满后被送返香港,转交香港警方跟进其涉及的其他案件。

综合媒体报导,乔映瑜2020年初涉及上水制造炸弹案被通缉,周一返港后被带到天水围警署接受调查。

2020年8月23日,12名支持“反送中”运动的港青试图搭船逃往台湾,但在中国大陆水域遭广东海警拘补。其中10名被捕者同年底在深圳法院分别被判入狱7个月至3年不等,而乔映瑜和邓棨然因被控“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分别判监2年及3年。另2名未成年者获不起诉并已移送香港。

有报导称,邓棨然仍在深圳服刑。

其馀8人去年在大陆服刑期满后,已被送交香港警方跟进处理其他案,包括:李宇轩、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郭子麟。李宇轩是该案中较受外界关注的,因其为被视为港独组织的“香港故事”成员。

今年5月,李宇轩在高等法庭承认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法院押后至9月中再讯,届时可能判决刑期。

其他被告返港后均被加控妨碍司法公正罪,当中7人今年7月中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认罪。

支联会前副主席何俊仁获准以110万元保释

另外,已解散的支联会前副主席何俊仁周一获准保释外出,保释条件包括:缴付港币110万元现金、不得离港、交出所有旅游证件、每周到湾仔警署报到3次、遵守凌晨12时至早上7时的宵禁令,以及不得作出、发放或转载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视为违反国安法的言论或行为等。

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邹幸彤被控一项“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何俊仁及李卓人拟不认罪,案件排期至9月14日再讯。何俊仁早前涉及4宗游行集会案,总刑期为18个月,7月已服刑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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