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11日起处理11名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的泛民主派人士的保释申请,首先裁定前民主党籍立法会议员黄碧云可以保释外出。
综合港媒报导,当天上午,法官首先处理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黄碧云,以及元朗区议员伍健伟的保释复核,法官批准黄碧云保释,但拒绝伍健伟的保释申请,需要继续还柙至5月31日再提堂。由于颠覆罪可判监禁3至10年,伍健伟被法官拒绝保释后高呼“10年后再见﹗”
黄碧云的保释条件包括缴付港币10万元现金及人事作担保、保释期间不得离境、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定期到警署报到等。
此外,她不能作出违反港区国安法的言行,以及不能联络外国官员或议员等。
连同黄碧云在内,这起国安法案的47名被告中,至今有5人保释外出,另4人是区议员杨雪盈、大律师刘伟聪、社工吕智恒及商人林景楠。
香港47名泛民人士遭控犯下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开审后第四天,法官裁定15人保释,但控方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诉复核,致最终只有其中4人于3月5日获准保释,3月11日,法院处理黄碧云及伍健伟的复核聆讯后,剩下9人的复核聆讯将在3月13及15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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