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反送中运动中,警民冲突时有发生,大量年轻人被捕承受巨大的身心压力。6月2日,香港区域法院审理一宗涉及暴动的指控,法官裁定遭起诉的男学生“暴动罪名不成立”,成为反修例运动中首宗被裁定暴动罪名不成立的案件。同一天,香港民主派团体香港众志表示,有三名反政府示威者在拘留期间遭到身体和言语虐待,已向联合国(UN)提出告发。
综合媒体报导,香港区域法院周二(2日)对20岁大学生林子浩的暴动罪起诉案件进行审理,法官当庭直批警方,“没有把真相向法庭表达”,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林子浩去年10月1日在黄大仙参与抗争活动时,遭遇警方暴力驱散,被捕时头破血流,需入院缝针,却仍遭港府以向警察丢砖为由控以暴动罪。
审理的法官沈小民指出,警员无法合理解释林男头部伤势。据事发现场的监控画面显示,有一辆消防车停在路中央,而警员却疑似为表明自己的视线清楚,假称没看到消防车,以及港警在调查过程中未检视现场监视器片段,疑似替警员的假证供“圆谎”,令法官认为“不能安心接纳警员证供”,因而裁定林男的暴动罪名不成立。
被告林子浩脱罪后,庭上一片欢呼。庭审结束后,林子浩与亲友在庭外簇拥道贺,并感谢大家,也向大家喊话“大家加油。”对于自己成为首位在这次运动中被判暴动罪不成立的人,他直言:“无做过就无做过。”
这次判决是反送中运动中涉及暴动罪的第二宗审讯,也是法官做出裁决的首起案件,判决理由或成为相关案件的重要判例。而外界推测港府将会就案件提出上诉。
香港众志:三示威者遭“酷刑”
香港众志周二引述三名示威者的说法指出,他们在拘留期间曾遭香港惩教署(CSD)人员的身体与言语虐待,包括在没有监视器的地方被殴打与掌掴。目前香港惩教署及香港政府尚未针对这项指控发表谈话。
香港警察过往否认在抗议期间使用过度武力,宣称他们在面对暴乱时,行动有所节制。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说,这三名示威者的英文名分别是:Tom、Ivan、Jackson,他们在拘留期间遭受的对待属于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所阐述的“酷刑”定义,已向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公署(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提出告发。
这三名示威者面临与反政府示威有关的指控,正等待香港司法系统问断;他们被拘留在西贡区的壁屋惩教所。被拘留在该处所者都是21岁以下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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