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员工私印机票发票出售 获利逾千万判囚6年

谭真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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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猪公司(图片来源:网络)

近日,阿里巴巴旗下旅游平台一名男员工私自打印多张机票发票销售,涉及票面金额逾66亿元(人民币,下同),获利超1,000万元,该员工被以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6年有期徒刑。

据中国最高法的裁判文书网报导,阿里巴巴旗下旅游平台“飞猪”的一名男员工罗某因犯非法出售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其他涉案六人分别获刑3至5年不等。

报导中披露了这起案件的细节。

2015年7月,罗某入职飞猪公司,担任阿里飞猪交通业务部国内交通(机票)运营专员,负责飞猪公司自营的五家机票代理店铺业务,他利用工作中接触到的机票行程单的电子客票号码,登录航信系统后打印机票行程单出售获利。 

2016年初,罗某以代打行程单名义,向上海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股东郭某提出租赁该公司的账号密码及购买空白行程单,租账号密码的费用是1200元/月,空白行程单0.15元/张。 

2016年,罗某以其妻妹的名义注册了杭州长隆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后以该公司名义登录航信系统打印行程单及领取空白行程单。 

2018年5至6月,大量票务公司打电话给郭某,称郭某的公司盗打了他们公司已出售未出票的行程单,郭某才知道罗某利用其公司名义盗开其他公司的行程单,但因为郭某贪财没有多问,也没管到底是不是盗开。罗某前后大概给郭某100多万。 

裁判文书中一个细节显示,证人曾某证实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他为报销及为同事购买行程单,其间,他微信转账共计48,020元,平均1万元面额价格为30元,涉及行程单面额约1600万元。 

2019年3月,罗某联系潘某要电子客票号码,谈好0.3元/个,潘某让焦某通过QQ邮箱发给罗某,一共向罗某提供约130万个电子客票号码,罗某向潘某、焦某支付现金40万元左右。 

2015年至2019年期间,罗某及其妻子刘某等人使用上海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长隆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账号密码登录ETERM系统,利用非法获取的电子客票号,在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街道××村××号的家中,打印国内各大航空公司或各大机票销售代理平台售出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后进行销售,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涉及票面额66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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