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員工私印機票發票出售 獲利逾千萬判囚6年

譚真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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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豬公司(圖片來源:網絡)

近日,阿里巴巴旗下旅遊平台一名男員工私自打印多張機票發票銷售,涉及票面金額逾66億元(人民幣,下同),獲利超1,000萬元,該員工被以非法出售發票罪判處6年有期徒刑。

據中國最高法的裁判文書網報導,阿里巴巴旗下旅遊平台「飛豬」的一名男員工羅某因犯非法出售發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其他涉案六人分別獲刑3至5年不等。

報導中披露了這起案件的細節。

2015年7月,羅某入職飛豬公司,擔任阿里飛豬交通業務部國內交通(機票)運營專員,負責飛豬公司自營的五家機票代理店鋪業務,他利用工作中接觸到的機票行程單的電子客票號碼,登錄航信系統後打印機票行程單出售獲利。 

2016年初,羅某以代打行程單名義,向上海某商務諮詢有限公司股東郭某提出租賃該公司的賬號密碼及購買空白行程單,租賬號密碼的費用是1200元/月,空白行程單0.15元/張。 

2016年,羅某以其妻妹的名義註冊了杭州長隆航空服務有限公司,後以該公司名義登錄航信系統打印行程單及領取空白行程單。 

2018年5至6月,大量票務公司打電話給郭某,稱郭某的公司盜打了他們公司已出售未出票的行程單,郭某才知道羅某利用其公司名義盜開其他公司的行程單,但因為郭某貪財沒有多問,也沒管到底是不是盜開。羅某前後大概給郭某100多萬。 

裁判文書中一個細節顯示,證人曾某證實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他為報銷及為同事購買行程單,其間,他微信轉賬共計48,020元,平均1萬元面額價格為30元,涉及行程單面額約1600萬元。 

2019年3月,羅某聯繫潘某要電子客票號碼,談好0.3元/個,潘某讓焦某通過QQ郵箱發給羅某,一共向羅某提供約130萬個電子客票號碼,羅某向潘某、焦某支付現金40萬元左右。 

2015年至2019年期間,羅某及其妻子劉某等人使用上海某商務諮詢有限公司、杭州長隆航空服務有限公司的賬號密碼登錄ETERM系統,利用非法獲取的電子客票號,在位於杭州市餘杭區××街道××村××號的家中,打印國內各大航空公司或各大機票銷售代理平台售出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後進行銷售,共計非法獲利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涉及票面額66億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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