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参加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的政治团伙,并于去年9月被捕的中国国安部纪委书记刘彦平于1月10日被公开审判,吉林省长春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刘彦平因收贿罪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另外,刘彦平被查出的收贿额高达2.34亿(人民币,下同)。
据央视报导,1月10日,长春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19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透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2.34亿余元。
法院称,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刘彦平,现年67岁,长期在公安部任职,曾官拜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
2022年3月,刘彦平被查落马,在当时发布的官方通报中称,刘彦平是孙力军政治团伙中的一员,并指其肆意践踏法纪,滥用公安警卫权力,将其异化为捞取政治资本、谋私敛财的工具,造成恶劣影响。
由于官方首次在“老虎”们的通报中使用“滥用公安警卫权力”,引发外界关注。
2022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开除刘彦平党籍与公职,同时指称他因受贿罪被逮捕。
2021年9月,原中国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被双开,其团伙成员目前已查七人,包括原江苏省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原上海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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