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孫力軍案 中國國安部紀委書記劉彥平被判死緩

劉悅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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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為(Photo by NICOLAS ASFOURI/AFP via Getty Images)

被指參加公安部原副部長孫力軍的政治團伙,並於去年9月被捕的中國國安部紀委書記劉彥平於1月10日被公開審判,吉林省長春中級法院一審宣判:劉彥平因收賄罪被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另外,劉彥平被查出的收賄額高達2.34億(人民幣,下同)。

據央視報導,1月10日,長春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劉彥平受賄一案,對被告劉彥平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劉彥平利用擔任公安部警衛局副局長、政委、局長,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副部長,國家安全部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中央紀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組組長、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監察組組長,19屆中央第五輪巡視第十四組組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工作安排、車牌辦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透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2.34億餘元。

法院稱,劉彥平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鑑於其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大部分贓款贓物及孳息已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劉彥平,現年67歲,長期在公安部任職,曾官拜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

2022年3月,劉彥平被查落馬,在當時發布的官方通報中稱,劉彥平是孫力軍政治團伙中的一員,並指其肆意踐踏法紀,濫用公安警衛權力,將其異化為撈取政治資本、謀私斂財的工具,造成惡劣影響。

由於官方首次在「老虎」們的通報中使用「濫用公安警衛權力」,引發外界關注。

2022年9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布,開除劉彥平黨籍與公職,同時指稱他因受賄罪被逮捕。

2021年9月,原中國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被雙開,其團伙成員目前已查七人,包括原江蘇省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原上海市公安局局長龔道安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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