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轰动一时的“铁链女”案宣判,法院宣判铁链女所谓的“丈夫”董志民“虐待及非法拘禁”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9年。不少中国网友批评法院判得太轻,指出受害人被囚禁、虐待及被迫生孩子都不止9年。
据央视报导,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董志民被判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另外5人因拐卖妇女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至11年不等。
报导是这样介绍案情的,2022年江苏省官方公布徐州8孩案的调查结果,确定“铁链女”就是“小花梅”。小花梅早在1988年就已被拐卖,第一次被卖给江苏省东海县的农民徐某东,第二次被卖给徐州丰县欢口镇的董某更及其子董志民。
董志民与小花梅1999年“生育”长子,2011年至2020年二人先后“生育”7个子女,而2017年7月至案发前,董志民对小花梅用“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等虐待”情况,但小花梅已被证实她患有精神分裂症。
法院认为董志民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及非法剥夺小花梅的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
央视的报导引发炮轰,不少网友批评法院着得太轻,有网友直言“董志民被判做牢的时间,比铁链女被非法拘禁、遭受强奸、被迫生子的时间少了太多!”质疑司法不公。
由于民情激愤,新华社发文解释对董志民的指控及判刑,并引述徐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饶本东表示,董志民收买被他人拐卖的小花梅,涉嫌犯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因收买被拐妇女罪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 而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过了5年不再追诉。
饶本东表示,因董志民及徐某东收买被拐卖妇女犯罪行为超过了5年的追诉时效期限,不符合报请核准追诉条件,依法不再追诉。
另外,1998年起参与拐卖小花梅的犯罪嫌疑人共7人,均超过20年追诉时效期限,但只追诉5人,另外2人没有被追诉。这是因该5人在拐卖妇女犯罪中作用较大、情节严重,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另外2人在拐卖妇女犯罪中作用较小、情节较轻,未予报请核准追诉。
报导还称,小花梅经过一年多医疗,其病情已得到控制,身体状况稳定。目前能在医生、护工帮助下穿衣、吃饭,可与医护人员简单交流,但是仍然有认知障碍。
网友评论
——-判的还没有受害人被虐待的时间长
——-受害人被虐待囚禁被迫生孩子的时间都不止九年吧……
——-女的一辈子都毁了。一审判9年。哪来的公平啊。
——-为什么其中没有强奸罪?在视频中铁链女都说“这一家都是强奸犯”,你们没听到吗?
——-丈夫?家庭成员?太讽刺了吧!
——-搞不明白政府为什么包庇这样的人,即使需要生育机器,也不能纵容这种事啊,铁链女是生了8个孩子吗?是生了8个人渣,看到母亲受苦都无动于衷的人渣!
——-家庭成员?法院居然称是家庭成员,我都快不知道什么是家庭成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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