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轟動一時的「鐵鏈女」案宣判,法院宣判鐵鏈女所謂的「丈夫」董志民「虐待及非法拘禁」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9年。不少中國網友批評法院判得太輕,指出受害人被囚禁、虐待及被迫生孩子都不止9年。
據央視報導,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6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此案,董志民被判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9年。另外5人因拐賣婦女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至11年不等。
報導是這樣介紹案情的,2022年江蘇省官方公布徐州8孩案的調查結果,確定「鐵鏈女」就是「小花梅」。小花梅早在1988年就已被拐賣,第一次被賣給江蘇省東海縣的農民徐某東,第二次被賣給徐州豐縣歡口鎮的董某更及其子董志民。
董志民與小花梅1999年「生育」長子,2011年至2020年二人先後「生育」7個子女,而2017年7月至案發前,董志民對小花梅用「布條繩索捆綁、鐵鏈鎖脖等虐待」情況,但小花梅已被證實她患有精神分裂症。
法院認為董志民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構成虐待罪,及非法剝奪小花梅的人身自由,構成非法拘禁罪。
央視的報導引發炮轟,不少網友批評法院着得太輕,有網友直言「董志民被判做牢的時間,比鐵鏈女被非法拘禁、遭受強姦、被迫生子的時間少了太多!」質疑司法不公。
由於民情激憤,新華社發文解釋對董志民的指控及判刑,並引述徐州市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饒本東表示,董志民收買被他人拐賣的小花梅,涉嫌犯收買被拐賣婦女罪,因收買被拐婦女罪法定最高刑為3年有期徒刑; 而法定最高刑不滿5年有期徒刑,過了5年不再追訴。
饒本東表示,因董志民及徐某東收買被拐賣婦女犯罪行為超過了5年的追訴時效期限,不符合報請核准追訴條件,依法不再追訴。
另外,1998年起參與拐賣小花梅的犯罪嫌疑人共7人,均超過20年追訴時效期限,但只追訴5人,另外2人沒有被追訴。這是因該5人在拐賣婦女犯罪中作用較大、情節嚴重,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另外2人在拐賣婦女犯罪中作用較小、情節較輕,未予報請核准追訴。
報導還稱,小花梅經過一年多醫療,其病情已得到控制,身體狀況穩定。目前能在醫生、護工幫助下穿衣、吃飯,可與醫護人員簡單交流,但是仍然有認知障礙。
網友評論
——-判的還沒有受害人被虐待的時間長
——-受害人被虐待囚禁被迫生孩子的時間都不止九年吧……
——-女的一輩子都毀了。一審判9年。哪來的公平啊。
——-為什麼其中沒有強姦罪?在視頻中鐵鏈女都說「這一家都是強姦犯」,你們沒聽到嗎?
——-丈夫?家庭成員?太諷刺了吧!
——-搞不明白政府為什麼包庇這樣的人,即使需要生育機器,也不能縱容這種事啊,鐵鏈女是生了8個孩子嗎?是生了8個人渣,看到母親受苦都無動於衷的人渣!
——-家庭成員?法院居然稱是家庭成員,我都快不知道什麼是家庭成員了!
本文由看新聞網原創、編譯或首發,並保留版權。轉載必須保持文本完整,聲明文章出自看新聞網並包含原文標題及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