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一名女交警被指在执法过程中辱骂市民,并扬言“弄死你”引发热议。7月4日警方通报称,涉事人员是一名辅警。事发时,该辅警与一名骑电动车的市民因佩戴头盔一事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目前,涉事的女辅警已被调离一线辅助执法岗位。有网友认为官方处理得太轻,女辅警太猖狂。有网友指出,不能保持冷静的执法人员不应该上岗。但也有网友认为,市民不配合工作,让警员难做。
根据网上流传的视频,事发地点位于山东聊城东阿县,一名身着警察制服的女士在执法过程中辱骂市民,并扬言“弄死你”,甚至准备踢向骑电动车的女子,随后被同事拉走。
有目击者称,当时交警拦下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指出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但该女子对执法行为不太配合,导致双方发生冲突。随后,女交警情绪激动,言语激烈。
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质疑“身为执法人员就可以随便弄死人吗?”
4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东阿大队发布通报称,事件发生在6月23日,当天下午4时许,该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和辅警在文化街与府前街路口展开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规范佩戴头盔的专项整治行动。女辅警史某某发现贺某某骑电动自行车时未佩戴头盔,上前提醒并劝导。然而,贺某某拒不配合劝导,双方发生争执和肢体冲突,导致史某某手部擦伤。由于情绪失控,史某某做出了过激的言行,但她被同事及时制止。目前,史某某已被调离一线辅助执法岗位,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警方的通报引发网友质疑,有网友直言“女辅警“的嘴太脏,行为像泼妇,这样的人为什么不免职,质疑公职人员的素质。还有网友指出,“辅警“就不用担责了吗?她辅助的正警为什么不承担责任?
有作者在网易发文称,“炎炎夏日,工作有情绪,我理解。但问题在于,如果市民犯法,可以走合法程序,如果交警在执法,那么她这种“我弄死你“的执法过程和执法行为是是否合法?网络上的动态图足以展示辅警的行为过程,执法不是村妇吵架,公职岗位都有相应的工作行为规范。
不论谁正警,辅警,只要出现如此与职位不配的言或行都必须要有正式的工作人员出来担责。是正警的,直接接受处罚和负责。是辅警的,应该由她隶属管理的正警出来担责和接受惩罚。因为辅警本来就没有执法权,她是代正警在执法,她犯错了,只会是正的失职或者渎职,因为没培训好她就让她出来执法。说出我弄死你这种话的时候,应该回头看看墙上的字,能对得起那五个字不?
该作者称,一定要有规则和行为规范,不能让这种办事态度蔓延。他举例,前两天去派出所办点小事,门卫那叫一个事多,脾气特别差。他说,有些人穿上马甲就不是他了。感觉自己比别人高一等。
网友留言
———开除吧,情绪如此不稳定,何以为人民服务!
———谁知道这个大妈说什么了,建议放全过程。
———大妈说了交警啥也应该用法律,而不是辱骂恐吓。
———这种情绪控制能力,不适合当警察。
———这种性格就别做交警了,迟早出大事。
———开除吧,如此嚣张要弄死人。
———都是人,也是有情绪问题,看事情缘由,不苛责警察。 有些违章者确实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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