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一名女交警被指在執法過程中辱罵市民,並揚言「弄死你」引發熱議。7月4日警方通報稱,涉事人員是一名輔警。事發時,該輔警與一名騎電動車的市民因佩戴頭盔一事發生口角和肢體衝突。目前,涉事的女輔警已被調離一線輔助執法崗位。有網友認為官方處理得太輕,女輔警太猖狂。有網友指出,不能保持冷靜的執法人員不應該上崗。但也有網友認為,市民不配合工作,讓警員難做。
根據網上流傳的視頻,事發地點位於山東聊城東阿縣,一名身着警察制服的女士在執法過程中辱罵市民,並揚言「弄死你」,甚至準備踢向騎電動車的女子,隨後被同事拉走。
有目擊者稱,當時交警攔下一名騎電動車的女子,指出她未按規定佩戴頭盔,但該女子對執法行為不太配合,導致雙方發生衝突。隨後,女交警情緒激動,言語激烈。
事件在網上引發熱議,不少網友質疑「身為執法人員就可以隨便弄死人嗎?」
4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東阿大隊發布通報稱,事件發生在6月23日,當天下午4時許,該大隊城區中隊民警和輔警在文化街與府前街路口展開對騎乘電動自行車不規範佩戴頭盔的專項整治行動。女輔警史某某發現賀某某騎電動自行車時未佩戴頭盔,上前提醒並勸導。然而,賀某某拒不配合勸導,雙方發生爭執和肢體衝突,導致史某某手部擦傷。由於情緒失控,史某某做出了過激的言行,但她被同事及時制止。目前,史某某已被調離一線輔助執法崗位,並配合進行調查處理。
警方的通報引發網友質疑,有網友直言「女輔警「的嘴太髒,行為像潑婦,這樣的人為什麼不免職,質疑公職人員的素質。還有網友指出,「輔警「就不用擔責了嗎?她輔助的正警為什麼不承擔責任?
有作者在網易發文稱,「炎炎夏日,工作有情緒,我理解。但問題在於,如果市民犯法,可以走合法程序,如果交警在執法,那麼她這種「我弄死你「的執法過程和執法行為是是否合法?網絡上的動態圖足以展示輔警的行為過程,執法不是村婦吵架,公職崗位都有相應的工作行為規範。
不論誰正警,輔警,只要出現如此與職位不配的言或行都必須要有正式的工作人員出來擔責。是正警的,直接接受處罰和負責。是輔警的,應該由她隸屬管理的正警出來擔責和接受懲罰。因為輔警本來就沒有執法權,她是代正警在執法,她犯錯了,只會是正的失職或者瀆職,因為沒培訓好她就讓她出來執法。說出我弄死你這種話的時候,應該回頭看看牆上的字,能對得起那五個字不?
該作者稱,一定要有規則和行為規範,不能讓這種辦事態度蔓延。他舉例,前兩天去派出所辦點小事,門衛那叫一個事多,脾氣特別差。他說,有些人穿上馬甲就不是他了。感覺自己比別人高一等。
網友留言
———開除吧,情緒如此不穩定,何以為人民服務!
———誰知道這個大媽說什麼了,建議放全過程。
———大媽說了交警啥也應該用法律,而不是辱罵恐嚇。
———這種情緒控制能力,不適合當警察。
———這種性格就別做交警了,遲早出大事。
———開除吧,如此囂張要弄死人。
———都是人,也是有情緒問題,看事情緣由,不苛責警察。 有些違章者確實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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