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将在现有的年龄、残疾、种族和性别歧视监督专员的基础上,于五年内投入1100万澳元增设一名宗教歧视监督专员,以加强对团体及个人信仰自由的保护力度。
据《澳洲人报》(The Australian)报导,联邦总检察长Michaelia Cash本周向后座议员介绍了拟议的《反宗教歧视法》,倡议设立宗教歧视监督专员的法定职位。预计该法案下周将提交至议会,须经过众议院与参议院讨论审核,但不太可能在明年5月选举前敲定。
根据拟议法案,宗教歧视监督员在履行基本监督职责之余,还将负责提出、调查并报告与澳大利亚宗教自由相关的问题,以使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Austral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的职能更加完善。
新添这一职位是澳洲多个宗教领袖与组织的诉求之一。澳大利亚基督教游说团体(The Australian Christian Lobby)11月18日表示,《反宗教歧视法》是一项具有建设意义且益处匪浅的改革,但部分内容需要改进。
基督教游说团体大力提倡恢复“Israel Folau”条款。在该条款下,任何公司及组织不能因宗教信仰而解雇其成员。
该团体还认为,新法案未能解决雇主过度干涉雇员与宗教有关的私人言论等问题,并表示未来将借参议院咨询机会提出更多完善该法案的建议。
另外,该法案中有五项改革获基督教游说团体称赞,其中包括在医疗和教育机构加强对信仰自由的保护,以及允许有宗教信仰背景的学校、公共慈善机构、医院和养老院优先雇用同一信仰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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