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潇湘晨报报道,陕西某国企职工李思侠,因举报安康石泉县双喜村两家石料厂无证开采、损毁道路、污染环境,并且代理村民向石料厂索赔,2019年被石泉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
根据检方起诉书显示,2017年和2018年,李思侠两次参与组织村民在村道设立限宽墩,阻止矿山车辆通行。在2018年的双喜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李思侠因护路事件深度介入村两委选举。而李思侠坦言,虽然户籍不在双喜村,但是作为村里第一个考出去的大学生,村里环境遭到破坏,她有义务参与维权,“落叶归根,不管走到哪里,我都是那里的人。”
2018年5月20号,陕西省督察组根据李思侠在网上提出的石场问题,水井问题,侵占村民林坡问题进行核实,发现村民家水龙头流出来的都是浑水,确定情况属实,并责令石泉县限期整改。但李思侠没有等到整改,却等来了自己以寻衅滋事为由被带到公安局的结果。直到2019年,李思侠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年半。从2018年8月到今年6月16号,她在看守所里待了21个月。
在这期间,一直有人劝她别瞎掺和,李思侠却表示自己不能坐视不管。“我理解村民修这个路的时候是多么艰辛,几辈人用锄头挖出来的,现在就走了一年就压坏了,十分心痛。如今这个路从好路变成豆腐渣,烟雾漫天,不能不管。”
一审宣判后,李思侠不服,提出上诉,李思侠的代理律师继续为其做无罪辩护。日前,此案二审开庭审理结束,李思侠7月28日收到安康市中级法院下发的《刑事裁定书》。安康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在案件审理中违反诉讼程序。裁定撤销一审刑事判决,发回重审。
网友们纷纷为李思侠的行为加油打气,赞她“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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