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宗反恐法案开庭 “屠龙小队”被控密谋炸弹袭警

方泠卉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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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防暴警察2019 年 10 月 4 日在铜锣湾地区冲向抗议者。(MOHD RASFAN/AFP via Getty Images)

香港首宗反恐法案件2月19日开庭,“屠龙小队”14名成员被控2019年密谋炸弹袭警。

美国之音报导,香港14名“屠龙小队”成员原计划于2019年12月10日的国际人权日引爆炸弹杀害警察,但在计画执行前2天被警方逮捕,并被搜索出枪枝、爆竹等攻击性武器。

香港2019经历数个月的“反送中”运动,抗争者要求在北京的统治下争取更多自治权。香港刑事检控官刘允祥指控称,14名被告密谋于当年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在集会游行路线上放置一大一小的炸弹,以杀害警察。

检方称,屠龙小队计划洗劫商店,引诱警方到场后,先引爆小枚炸弹,再进行第二波攻击,把警察逼近大枚炸弹处,再引爆大枚炸弹。屠龙小队计划杀害警察后,夺取枪枝据为已用。

其中4名涉案者19日承认犯下《反恐怖主义条例》中串谋作出爆炸及意图危害生命而持有枪械及弹药等5项罪名。

14名被告有10人面临两项指控,可能被终身监禁,该两项指控为根据反恐条例的“对订明目标的爆炸的禁制罪”和根据香港刑法的“串谋谋杀罪”。

而这10人中有一人还因提供资金资助这些行动而面临额外的反恐指控;去年卷入案件的一名女性也被控相同的罪名,该指控最高可判处14年监禁。

此外,其中8名被告也被控持有和制造爆炸物、枪枝和弹药等各种罪行,其中一些罪名最高可判终身监禁。此案除了审判后期被控罪的女性,其馀被告都已被羁押超过2年。

这场审判预计持续两个多月。

港府依据2002年颁布的《反恐条例》起诉“屠龙小队”,是该法2002年颁布以来首次使用。

截至2023年底,逾11,200名港人因参与2019年的抗议活动而被捕,近3,000人遭控罪。港府1月宣布计划制定另一部国家安全法,以涵盖更多的犯罪行为,包括叛国罪和间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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