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等4人非法集结罪判刑4-10个月

米兰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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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在警局外会见传媒(图片来源: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香港泛民主派26人去年参加未经批准举办的“六四”烛光晚会,其后被起诉非法集结等罪。5月6日,案件在法院宣判,其中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入狱10个月、香港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入狱6个月、香港众志前副主席袁嘉蔚和前观塘区议会月华选区区议员梁凯晴同被判监禁4个月。

综合港媒报导,法官判刑时表示,被告明知集会未经批准,是故意及有预谋,是公然犯法,必须判处阻吓性刑罚,以反映案件的严重性及以儆效尤,避免其他人效法。

香港支联会每年6月4日都在维多利亚公园举办烛光晚会,悼念1989年北京“六四事件”死难者。当局去年以COVID-19疫情为由,首次禁止支联会举办集会,但支联会和泛民人士不理会禁制,当晚仍到场集会。

警方其后拘捕了黄之锋、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和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等26人并起诉各人参加非法集结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和梁凯晴上月底在庭上认罪,法庭在6日进行宣判。法庭预定下月中一并审理其他不承认控罪的泛民人士。

26名被告中,前众志主席罗冠聪及浸会大学学生会前副会长张昆阳已离港远赴海外,法庭已对两人发出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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