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配偶入籍中华民国方式与年限 在台掀论战

方泠卉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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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党成员(右)与台派联盟(左)3月12日分别在陆委会外及立法院,针对陆配入籍问题举办声援活动。(中央社/看传媒制图)

台湾执政的民进党立委黄捷日前提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法草案,增订陆配入籍须宣誓放弃中国公民身分并效忠台湾,也须和外配一样经过语言及国民权利义务基本常识考试等规定。

综合中央社报导,目前外国人欲归化中华民国国籍者,须提出丧失原有国籍证明,黄捷认为,这对欲入籍台湾之中国人民,恐有法制及实务上困难,因此3月11日提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新增“经入籍宣誓”、“具备我国基本语言能力及国民权利义务基本常识”,作为申请定居的必要条件。

黄捷说,她的修法版本中,宣誓具法律效力,违反会被注销户籍。

黄捷在草案中所提的宣誓,要求须于台湾内政部指定地点、指定方式公开为之,誓词为“本人完全放弃以前所属大陆地区之公民资格及其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承诺成为台湾地区人民后,将捍卫其民主与自由,恪遵宪法及法律,善尽公民义务。”大陆地区人民宣誓后,分别于誓词上签名、盖章,送内政部存查。

对于黄捷的提案,台湾陆委会主委邱太三12日在立法院受访指出,中配与外配两者基础不同,须全盘分析利弊得失,有相关配套,应该由立法院做讨论。

陆配发声:我也是台湾人

台湾在野阵营拟推动陆配入籍年限由6年改为4年,掀起连日来的正反讨论。

新党成员12日赴陆委会所在的办公大楼前声援该提案,副发言人游智彬批评,台湾人有了陆籍配偶,陆配也应被视作一家人;政论节目名嘴与独派团体刻意将其诬指为“洗人口”,这是对于台湾人权、两岸婚姻的践踏和羞辱,这样的行为是可耻的。

移居台湾20年的陆配代表马莉莉称,她在台湾有孩子、丈夫、公婆,“我很爱台湾,我都跟别人说,我也是台湾人”。她表示,希望民进党政府把陆配视为一家人,“我们只是比较晚来了一点”。

国民党籍立委徐巧芯到场发言称,陆配或外配都是台湾的新移民,倘若他们在台湾组建的家庭中有任何长辈生病了,影响的都是中华民国的孩子;国民党会推出相对应的草案,让新移民在台权益获得保障。

台派联盟:陆配应放弃国籍才能取得身分证

新党声援陆配时,台派联盟等民团同时聚集上百人在斜对面的立法院举行“反对洗人口修法”记者会,高喊“反对人口清洗”、“国安危机”,呼吁陆配入籍条件比照外配,例如须先放弃国籍才能取得身分证。

台湾教授协会会长陈俐甫表示,世界各国都会限制移民,更不可能对敌国放宽,陆配应放弃国籍、接受归化相关测验,且须有公开宣誓仪式确定效忠中华民国后,才能取得身分证,在上述种种都做到后,才应讨论陆配入籍年限是否缩短。

民进党立委锺佳滨出席表示,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对此议题的态度为中国就是外国,陆配视同外配,应同等对待,陆配入籍应该经过考试,也须宣誓效忠。

台湾北社副社长罗浚晅则质疑在野党立委,藉人权与改革大旗,包装与其他国家里应外合的行动。

现行外籍配偶归化中华民国国籍须通过测试,且不计行政程序等流程,取得身分证须4至8年;陆配则是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范,无需申请归化,但须撤销原大陆户籍并取得定居证,最快6年可领身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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