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配偶入籍中華民國方式與年限 在台掀論戰

方泠卉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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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黨成員(右)與台派聯盟(左)3月12日分別在陸委會外及立法院,針對陸配入籍問題舉辦聲援活動。(中央社/看傳媒製圖)

台灣執政的民進黨立委黃捷日前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法草案,增訂陸配入籍須宣誓放棄中國公民身分並效忠台灣,也須和外配一樣經過語言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考試等規定。

綜合中央社報導,目前外國人慾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者,須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黃捷認為,這對欲入籍台灣之中國人民,恐有法制及實務上困難,因此3月11日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經入籍宣誓」、「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作為申請定居的必要條件。

黃捷說,她的修法版本中,宣誓具法律效力,違反會被註銷戶籍。

黃捷在草案中所提的宣誓,要求須於台灣內政部指定地點、指定方式公開為之,誓詞為「本人完全放棄以前所屬大陸地區之公民資格及其基本權利和義務。同時承諾成為台灣地區人民後,將捍衛其民主與自由,恪遵憲法及法律,善盡公民義務。」大陸地區人民宣誓後,分別於誓詞上簽名、蓋章,送內政部存查。

對於黃捷的提案,台灣陸委會主委邱太三12日在立法院受訪指出,中配與外配兩者基礎不同,須全盤分析利弊得失,有相關配套,應該由立法院做討論。

陸配發聲:我也是台灣人

台灣在野陣營擬推動陸配入籍年限由6年改為4年,掀起連日來的正反討論。

新黨成員12日赴陸委會所在的辦公大樓前聲援該提案,副發言人游智彬批評,台灣人有了陸籍配偶,陸配也應被視作一家人;政論節目名嘴與獨派團體刻意將其誣指為「洗人口」,這是對於台灣人權、兩岸婚姻的踐踏和羞辱,這樣的行為是可恥的。

移居台灣20年的陸配代表馬莉莉稱,她在台灣有孩子、丈夫、公婆,「我很愛台灣,我都跟別人說,我也是台灣人」。她表示,希望民進黨政府把陸配視為一家人,「我們只是比較晚來了一點」。

國民黨籍立委徐巧芯到場發言稱,陸配或外配都是台灣的新移民,倘若他們在台灣組建的家庭中有任何長輩生病了,影響的都是中華民國的孩子;國民黨會推出相對應的草案,讓新移民在台權益獲得保障。

台派聯盟:陸配應放棄國籍才能取得身分證

新黨聲援陸配時,台派聯盟等民團同時聚集上百人在斜對面的立法院舉行「反對洗人口修法」記者會,高喊「反對人口清洗」、「國安危機」,呼籲陸配入籍條件比照外配,例如須先放棄國籍才能取得身分證。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陳俐甫表示,世界各國都會限制移民,更不可能對敵國放寬,陸配應放棄國籍、接受歸化相關測驗,且須有公開宣誓儀式確定效忠中華民國後,才能取得身分證,在上述種種都做到後,才應討論陸配入籍年限是否縮短。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出席表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對此議題的態度為中國就是外國,陸配視同外配,應同等對待,陸配入籍應該經過考試,也須宣誓效忠。

台灣北社副社長羅浚晅則質疑在野黨立委,藉人權與改革大旗,包裝與其他國家裡應外合的行動。

現行外籍配偶歸化中華民國國籍須通過測試,且不計行政程序等流程,取得身分證須4至8年;陸配則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無需申請歸化,但須撤銷原大陸戶籍並取得定居證,最快6年可領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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