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正式开始审议“港版国安法”草案。根据新华社报道,其中一项罪行是“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与上月在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内容不同,当时内文为“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事务”。民主派人士担忧,特意改变用语用意可能是针对境内“叛乱份子”,目的箝制港人及机构与国际社会的联系。
中国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受访时表示,他对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正式审议“港区国安法”草案不感到突然,甚至不排除草案会在3天内获得通过。
刘兆佳说,自从人大决定推行港版国安法后,北京中央就希望以最快速度立法,否则这段空窗期“很容易被各种反对势力兴风作浪、制造不安忧虑,达到政治目标”。
对于草案内用字突然改变,刘兆佳认为,字眼更改显示中央希望“两面都针对”,同时打击外国势力及香港内部势力合流。他表示,最终字眼如何仍有待草案内容公开,但无论是“干预”或“勾结”,中央主要目标是禁止外国势力介入香港事务。
民主派召集人陈淑庄认为“勾结”一词首次出现在中港两地的法例上,仍未有具体释义,担心会无限扩大执法部门权力,箝制港人及机构与国际社会的各种联系,甚至连正常交流亦变成“勾结”。她强调,法例一旦订立,受影响的将是全港市民,而非犯法的“一小撮人”。
公民党议员郭荣铿表示,《国安法》的“勾结”字眼并非属规范的法律语言,他形容修改字眼后的后果“非常恐怖、不可能想像”。郭荣铿质疑,法案通过后连基本的国际交流都可能变成“勾结”外国势力,不仅荒谬且箝制港人的思想及言论自由。
对于民主派人士对“勾结”一词表达反对与担忧,港区人大代表、工联会会长吴秋北认为,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并非凭空想像,他表示本地政客到外国作一般交流,不会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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