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辅警睡多位公职人员后索要钱财 反被告敲诈勒索

齐鸣
202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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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许艳敲诈勒索官员案曝光后,裁判文书网很快删除了该判决资讯。(图片来源:网络)

在中国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情妇、小三是官场反腐的先锋。不少贪官的落马都是因情事败露引起,最近中国官场又上演了一场淫官现形记。江苏一女辅警与当地多名公职人员发生关系后索要钱财,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万,追缴违法所得372.6万元。 

2021年3月12日,微博用户@媒律圈转发了一封《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据文书披露,被告人许艳,女,1994年10月14日出生于江苏省灌云县,回族,大专文化,原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辅警,住江苏省灌云县。因涉嫌犯敲作勒索罪,于2019年6月19日被灌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6日被逮捕。 

据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指,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许艳同时或者不间断的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以自己家人找被害人闹事,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抓住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先后敲诈9人共计人民币372.6万元。

文书还列举了9位不同“受害者”的职务和被敲诈的金额,其中不乏副局长、所长、卫生院副院长、小学校长这样的地方官员。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许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罚金限于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一次性缴纳。),追缴被告人许艳违法所得人民币372.6万元(包括已退出的人民币50万元)。 

这封判决文书在网络热传后,也引起了事发地官方部门的高度紧张。网友“何光伟”在朋友圈说:“我因在微博发这个判决书,接到当地警方电话让我删。我拒绝删除,理由是这么好的判例要让每个人学习,这对依法治国有帮助。电话里的警官自己都笑起来了。” 

北京张新年律师吐槽说:“自己在微博里转了下这份判决书,两三分钟后就接到一陌生电话。电话那头的人自称连云港警官,希望张律师能‘下架’这份判决书。” 

不过,这位律师也对警察进行了四分钟“说服”,委婉拒绝删帖要求,建议警官紧急向领导汇报不要再给网民打电话删帖,以免引发恐慌。相关录音也在网上疯传。 

事件持续发酵后,官媒和相关部门也相继发声。3月12日晚,中共灌云县委宣传部通报:7名涉案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被处分。同一天,江苏灌云法院回应撤回“女辅警敲诈案”刑事判决书:许艳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一审判决书尚未生效。此外,新华社也发文称:“面对公众质疑,当地相关部门决不能删帖了之,公开解答才是正理。” 

据灌云县坊间流传:为了能够成为一名正式工,许燕在五年时间里,不断地和老男人上床。这些老男人,都向许燕承诺,会给她转正。然而,他们提起裤子,就翻脸不认人。许燕退无可退,忍无可忍,选择了绝地反击,拼死一搏。她找到这一个个老男人,谎说自己怀孕了,谎说自己的母亲会来找他理论。那些吓坏了的男人,为了自己的仕途,乖乖地送上钱来。 

知名律师@老歪认为这是一起冤案,他认为被告人如果确有怀孕流产的事实,所谓被害人就有赔偿或者补偿的义务,而过度索赔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更可能构成的是诈骗罪;此外,对违法所得的处理不清晰;再者,被害人多为执法人员,他们有查禁犯罪的法定职责,对发生在眼前的敲诈勒索犯罪,不是依法立案查处,而是配合被告人完成犯罪,他们要么构成犯玩忽职守罪,要么就是被告人敲诈勒索罪的共犯。 

时评人秦鹏表示:“许艳还和其他多个派出所长和一个副局长有不当关系,那么问题是,这是中共官场共享情妇的潜规则,还是进贡给上级?  我们知道中共这方面很丑陋,比如军中妖姬汤灿,就是徐才厚、薄熙来、周永康等人的公共情妇。那么,给的钱到底是官员们玩弄女人的大手笔补偿,还是敲诈勒索,也很难说。所以,这一次网络发酵这么厉害,就是因为中共官场的这些黑暗的惯例和潜规则,所以才群情激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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