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讷河市的一名姓张的大学生报警称,自己参加的专升本考试无法查询录取情况,后发现填报的志愿已经被人删除,密码也被篡改。经过警方调查,其舍友刘某因嫉妒张某学习好,将其填报志愿删掉。最终,刘某被拘留10日。
这件事情被网络曝光后,引起了广大网友们愤怒,纷纷都表示这样的人心也太黑了!有空嫉妒别人没空努力提升自己吗?而且统招专升本考试只有一次机会,即专科大三时参加统招专升本,如果这一次被同学毁了志愿填报而没考上,张某也就没有机会参加统招专升本了。刘某毁了人家的前途,才只判了十天的拘留?
事实上,类似事件已经不是首次发生。2019年,浙江、河南接连发生了两起恶意填报、篡改他人志愿的事件,而且这两起事件,都是同窗所为。
浙江:自己没考好 担心被取笑
2019年高考志愿填报日期截止前,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的三位考生按照自己的高考成绩,分别填报了各自想要去的志愿院校。但就在几天后他们查看自己的志愿时,却发现高考志愿被人篡改了,而当时高考志愿填报已结束,不能再次修改了。警方通过侦查发现,将三人志愿更改的作案者就是三人的好朋友陈某,当他得知三位同学的成绩出色,而自己的成绩不如他们,担心被取笑,便利用三人身份证号更改密码,篡改志愿。最后浙江省考试院恢复了三人志愿填报,陈某也只是被行政拘留了10天。
河南:曾因琐事发生矛盾
河南省中牟县考生刘某在2019年高考志愿填报时也并不顺利。按照规定,河南考生填报志愿修改次数不得超过2次,但是7月1日当天,刘某刚准备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报志愿时,却发现自己的本科一批、二批志愿已被填报,并已被连续修改2次,无法再做修改。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乔某是刘某的同班同学,因为在校期间两人曾因琐事发生矛盾,乔某在看到刘某的高考填报志愿账号及密码后,便进行了恶意填报。最后乔某也只是面临被行政拘留了9天的责罚。
对于网友们不满更改他人志愿只判10天行政拘留,法律专家岳屾山介绍,篡改升学志愿是一种个例,法律没有就单独的这种行为来做规定。但是更改志愿都是要通过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来实施犯罪的,所以他认为这种罪犯应该要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来追究责任。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因为要考虑到涉事学生的前途,所以如果没有产生具体伤害后果,往往会从轻处理,然而这种网开一面,却助长了相关的违规违法犯罪。目前所能做的也只是通过技术手段,增强志愿报考系统的严密性,减少学生“被志愿”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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