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龍江省訥河市的一名姓張的大學生報警稱,自己參加的專升本考試無法查詢錄取情況,後發現填報的志願已經被人刪除,密碼也被篡改。經過警方調查,其舍友劉某因嫉妒張某學習好,將其填報志願刪掉。最終,劉某被拘留10日。
這件事情被網絡曝光後,引起了廣大網友們憤怒,紛紛都表示這樣的人心也太黑了!有空嫉妒別人沒空努力提升自己嗎?而且統招專升本考試只有一次機會,即專科大三時參加統招專升本,如果這一次被同學毀了志願填報而沒考上,張某也就沒有機會參加統招專升本了。劉某毀了人家的前途,才只判了十天的拘留?
事實上,類似事件已經不是首次發生。2019年,浙江、河南接連發生了兩起惡意填報、篡改他人志願的事件,而且這兩起事件,都是同窗所為。
浙江:自己沒考好 擔心被取笑
2019年高考志願填報日期截止前,浙江省台州市天台縣的三位考生按照自己的高考成績,分別填報了各自想要去的志願院校。但就在幾天後他們查看自己的志願時,卻發現高考志願被人篡改了,而當時高考志願填報已結束,不能再次修改了。警方通過偵查發現,將三人志願更改的作案者就是三人的好朋友陳某,當他得知三位同學的成績出色,而自己的成績不如他們,擔心被取笑,便利用三人身份證號更改密碼,篡改志願。最後浙江省考試院恢復了三人志願填報,陳某也只是被行政拘留了10天。
河南:曾因瑣事發生矛盾
河南省中牟縣考生劉某在2019年高考志願填報時也並不順利。按照規定,河南考生填報志願修改次數不得超過2次,但是7月1日當天,劉某剛準備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台填報志願時,卻發現自己的本科一批、二批志願已被填報,並已被連續修改2次,無法再做修改。經過公安機關調查後發現,犯罪嫌疑人喬某是劉某的同班同學,因為在校期間兩人曾因瑣事發生矛盾,喬某在看到劉某的高考填報志願賬號及密碼後,便進行了惡意填報。最後喬某也只是面臨被行政拘留了9天的責罰。
對於網友們不滿更改他人志願只判10天行政拘留,法律專家岳屾山介紹,篡改升學志願是一種個例,法律沒有就單獨的這種行為來做規定。但是更改志願都是要通過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來實施犯罪的,所以他認為這種罪犯應該要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來追究責任。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因為要考慮到涉事學生的前途,所以如果沒有產生具體傷害後果,往往會從輕處理,然而這種網開一面,卻助長了相關的違規違法犯罪。目前所能做的也只是通過技術手段,增強志願報考系統的嚴密性,減少學生「被志願」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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