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学运占领政院案逆转 二审改判有罪

林灵
2020-04-28  更新: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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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花学运“占领行政院”案,台湾高等法院28日二审宣判,认定魏扬、陈廷豪等7人成立煽惑他人犯罪,改判2月至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全案还可上诉。魏扬(中)与律师团代表尤伯祥(右)在司改会成员陪同下于 高院大门前召开记者会说明。(图片来源:中央社)

太阳花学运“323占领行政院”案,高等法院二审逆转判决,认定魏扬等7人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意图,撤销无罪判决,周二(28日)宣布改判有罪。泛绿人士纷纷表示难以理解,前行政院长江宜桦则发文“正义经常迟来,但不会不来”。

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发言人王屏夏表示,魏扬等7人当时以言词、文字,呼吁不特定多数人仿效占领立法院的方式来占领行政院,但当时行政院设有拒马、蛇笼,也有驻守员警。合议庭认为,魏扬等7人在主观上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意图,客观上有煽惑他人犯罪的行为,因此以煽惑他人犯罪论罪,改判2月至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魏扬、陈廷豪等多名被告皆出庭聆判,民间司改会等团体亦到场声援,获知判决后对被改判有罪均感到惊讶,表示要上诉。

魏扬表示,二审法院判决“等于跟当天上万人说,你们都是暴民,没有思考能力,你们是被煽惑来的”,他认为这对台湾民主来说是非常糟糕的讯息。

民间司改会义务律师团代表尤伯祥表示,判决让人失望,认为这是台湾司法耻辱的一天。他指出二审审判长审案明显有偏颇,审判长思维看起来停留在戒严时期,过程有失公平,强调将会继续上诉,且不排除声请大法官释宪。

江宜桦中午在脸书贴文表示,正义经常迟来,但不会不来。表示太阳花运动并不适用“公民不服从”论述,指称抗议群众破坏行政院公物、推挤驻守警力,不应称自己是“正当的和平示威”。

稍晚,民进党发出新闻稿指出,2014年的318运动和323占领行政院事件,都是“反服贸运动”的一部分,对台湾民主发展、社会共识的再凝聚,至今都有深厚而别具意义的影响,绝对不是单纯的法律事件。

民进党认为,此一判决已“明显违背国民期待,脱离民主价值常轨”,表示“高度遗憾”,并支持相关当事人争取应有权益。

当年太阳花学运领袖、民进党副秘书长林飞帆今天也到场聆判,他说:“这是一个令人遗憾也难以赞同的判决结果”。林飞帆指出,“318占领立法院案”他们最终被地院与高院分别依“公民不服从”和“言论自由”判决无罪,而对“323占领行政院案”,他认为也应以同样的标准检视。

他认为,此案法庭以“煽惑罪”等威权时期遗留下的不合民主社会常理的法律,作为判决有罪的依据,“这样的法律也是时候应该被检讨和修正”。

无党籍立委林昶佐表示,当天对民众施暴的警察至今仍未找到,这样的判决让民众很难理解、也不公平。

前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也在脸书发文指出,324行政院暴力血腥镇压事件,真正该被追究的国家责任与下令者责任,迄今仍无下文;反而是站在第一线协助遭到殴打民众的人,遭到以“煽惑他人犯罪”判决有罪,令人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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