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11月针对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的国安官司请求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但目前官方公布的议程并未包含此项。与此同时,黎智英日前因壹传媒违租契案遭重判5年9个月。评论认为,这是当局对黎的政治迫害。
综合媒体报导,中国全国人大常委员会12月27至30日在北京举行,将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公司法修订草案》和《反间谍法修订草案》等,以及审议第14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批准与多个国家的引渡条约,惟有关港区国安法释法并未列入议程。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谭耀宗12日回应媒体询问时表示,他不清楚港区国安法释法为何未被列入议程,但他认为香港自己解决最好。
谭又称,暂时不清楚中央何时处理特区政府的释法请求,提及过往曾在开会期间临时加入新议程,但不清楚今次的做法;又称,若要处理的话,月底的会议是“最好机会”。
港府律政司反对黎智英就其国安官司获准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为其辩护,三提上诉均败诉后,特首李家超随即宣布请求中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厘清没有香港全面执业资格的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安案件的工作,并向法庭申请押后审理黎智英的国安案件。
法官重判5年9月 称黎智英以传媒为保护罩
黎智英被港府指控其在租用将军澳工业邨大楼、开设《苹果日报》期间,让其名下顾问公司力高在苹果大楼内营运,但未向地主科技园公司申报,违反租契中的土地用途。黎智英与同案被告、壹传媒行政总裁黄伟强被控一项欺诈罪,黎智英另被加控一项欺诈罪。
早前黎智英被区域法院裁定“欺诈”罪成,法官10日重判他监禁5年9个月,罚款200万元,及不得担任公司管理层等资格8年。黄伟强则被判刑1年9个月。
针对黎智英被重判,法官称有6项加刑因素。一、第一项控罪横跨超过17年;二、力高搬到苹果大楼有租金优惠,加上营运方便、租约年期和租金加幅确定,属于“无形利益”;三、力高对黎智英有私人利益;四、黎智英“利用传媒机构保护罩行事”,使科技园“不敢贸然行事”;五、黎智英联同其他人犯事,案件“是一项有计划、有组织及年代久远的欺诈行为”;六、大堂水牌未显示力高的名称,没有人向科技园告知力高的存在。
根据案情,“力高顾问”办公室只占苹果大楼的0.16%。
评论:攻击新闻自由、逼害黎智英在所不惜
时事评论员萧若元在其网台节目表示,法官如此判案是攻击新闻自由,“如果他(黎智英)不是做传媒得罪政府,根本不会这样告,亦不会判得这么重,所以是攻击新闻自由!”
资深传媒人吴志森在其网台节目直言,“如果犯案人不是黎智英,一定不会判这么重;如果犯案人不是黎智英,是其他人一定不会有事”,认为当局判刑之重令人震惊,是对黎智英彻头彻尾的政治迫害,而这只是刚刚开始。
他引述消息来源说,租用政府地方的公司将部份房间或小部份地方租给其它公司营运很长时间,“很多人都是这么做”,并无保密,会带其他人前往办公,“因为他们不是黎智英,所以他们无事”。即使被大业主知道,最多都是警告,即使诉讼“都不会判这么重”。
针对特首李家超提请人大常委会针对黎智英国安官司释法,吴志森认为,这显示特区政府对逼害黎智英“在所不惜,用尽任何方法,即使破坏香港的法治、司法独立”。对于中共国务院港澳办上月称要彻底清算黎智英犯下的种种罪行,他质疑是以此指挥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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