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部自11月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瑶光
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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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示意图(图片来源:smolaw11,adobestock)

最近中国政府不断发布关于留学生相关的政策。先是中国教育部允许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及高校合作办学项目临时性扩招,解决今年中国学生无法出国的留学生的入学问题。9月17日,教育部又发布公告,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又有什么用?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各类留学回国人员重要的身份和经历证明,一般情况下,大城市落户、报考公务员、部分高校和企业招聘、购进口车部分免税等可能需要开具该证明,具体为:

1. 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

2. 在企事业单位评定职称

3. 在国内购置住房申请扶持等

4. 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

5. 申请国内相关科研启动经费、基金等

6. 部分大中城市创办企业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7. 留学人员子女在部分大中城市优先就读学习

8. 在部分大中城市落户、档案办理或工作

虽然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一种简化过程,但是还是有很多国外留学生对此表达了担心,因为从目前来看,很可能会出现因为没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造成为了证明自己是留学回国人员,而提供更多不必要的材料,证据,国内也没有专项办事人员或者机构,不愿意承担责任,导致没办法认定留学生。而且也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一些造假行为,假文凭,野鸡大学有可能探头,冒领留学生优惠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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