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修例可命令市民交出动物 违者囚半年及罚1万

方泠卉
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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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最近修例,列明市民若不遵从卫生主任要求交出可能传染病毒的动物即属犯法,可处罚款1万元和监禁6个月。图为仓鼠。(Louise Delmotte/Getty Images)

港府为了抗疫修改法例,下令市民须交出可能传染病毒的动物,违者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有饲主说,要抓走她的动物,“就踩著我的尸体去捉,死都会反抗。”

综合媒体报导,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张国钧周三(6日)在立法会提出书面质询,指今年初渔护署建议市民将仓鼠交出时,有人在渔护署新界南动物管理中心外阻碍市民交鼠,要求政府交代如何对阻挠市民遵从该命令的人士作出惩处。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书面回复时表示,政府近日修订《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订明动物拥有人须按卫生主任指示交出动物,不遵从有关指令者可被判处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有关修订已于今年3月31日生效。她又指,渔护署已就有人阻挠市民交出仓鼠的行为报警。

港府已修例的消息传出后,即时引起动保人士及饲主在网上热议,并提出“为何动物是物品?”等质疑,形容“香港不适合人类及动物居住”等。

同时饲养两只狗的J小姐(化名)向自由亚洲电台表示,要求交出动物的做法“离谱”,有关做法欠缺科学基础,形容“自己养的宠物就像家人,他(政府)可以随便拿走我们的宠物,等于是随便拿走我们任何东西,亦等于拿走我的生命。”

J小姐说,以前她常外出放狗,现时为了保护动物,一星期才外出散步一两次,今次港府修例是一个打击,“我们可以做的已经做尽,还要这样迫我到绝路。”

另一饲主阿婷(化名)育有两只流浪猫,她说,她死都不会交出自己的“仔女”,“如果你真的上我家捉走我两只猫,就踩著我的尸体去捉,死都会反抗。”

阿婷又指,港府无理由因为要控制疫情而滥杀生命,“政府已经有那么多防疫规例,是否已经防止到疫情发生?坦白说没有,你因为控制疫情而滥杀生命,是不合理。”

传上海确诊患者动物遭扑杀 饲主忧香港上演同样情况

上海市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早前紧急通知,下令确诊者扑杀家中饲养的宠物,公告一出掀起网民怒火,官方其后收回命令,并澄清扑杀工作尚未展开。

不过,当局扑杀动物的传闻未有平息。近日网上盛传一支视频显示,一名确诊者被带去隔离,他的宠物柯基犬随后被防疫人员当街打死,引起网民大力抨击。

阿婷说,她忧心同样的情况在香港上演,不同的是,不会公开行动,而是可能在主人看不见的地方出手。

港府今年1月以防疫为由将2,000多只仓鼠人道毁灭,还建议市民交出去年12月22日后购买的仓鼠,引起争议。掌心生命-香港仓鼠关注协会创办人Sophia表示,香港法律将家养动物视为财产,今次在没有事前谘询的情况下修改法律,再次表现出香港的保护动物法远比外国落后。

台湾民众确诊后 宠物可居家隔离直至康复

邻近香港的台湾对宠物有不同的防疫指引。根据宠物(犬、猫、貂)检验及照护指引,台湾民众确诊后,其宠物采居家隔离方式,当局建议先请家中其他成员帮忙照顾,如无亲友可照顾时,可联系所在地动物防疫机关寻求协助。

如确诊者的宠物出现相关病征,并经兽医师研判为疑似病例时,将通报动物防疫机关进行采检,送往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家畜卫生试验所,若经检测结果为阳性,由动物防疫机关协助采取隔离治疗措施至康复;该宠物以居家照护为主,如无亲友可照护该宠物,可联系动物防疫机关协助安排隔离治疗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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