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4、刑事案件增多
个案调查报告显示,四川省泸县治安情况混乱,个别严重的生产队、管理区,连夜里开会都开不起来。如杨九公社自1961年1月6日到10日5天当中,连续发生抢劫偷盗案件17起。该村二朗管区三队社员杨云章在10日晚就被持棍棒进家抢走6只鹅、12个鸡蛋、3只羊。又如曹市公社从1960年12月底以来,发生抢劫偷盗案件104起。据政法部门统计,1961年春一周内,全县69个公社中,有36个公社发生了抢劫偷盗案件。
过去中国是不公布犯罪统计资料的,1987年才在有关部门中逐年公布,并且将以往的犯罪统计补充公布。从公布的刑事案件数据中,可以看到,正常年景刑事立案数21万起左右,在饥饿最为严重的1960年和1961年,刑事立案数大幅度上升。
刑事立案数大幅度上升的现象,一方面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况,但也与司法部门的指导思想不当有关。甘肃省《民勤县志》记载:“1959年-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中,人民生活朝不保夕,人们大量外逃和死亡,为了生存,一些社员宰杀牲畜、偷盗粮食。期间,法院审判工作由于受左的影响,将这些行为当作破坏活动进行打击。1959年受理各种案件种类刑事案件492件,占总案数的55.8%。” 这本县志的说法也符合其它地方的情况。
中国公安大学研究社会治安的教授张庆五当年曾在公安部工作,他对本书作者说,当年所发生的所谓刑事案件,大多是饥民为了生存偷窃或抢劫食物。所以,在刑事案件中,盗窃案最多,杀人案很少。从吉林省的一份统计资料证实,在最困难的时候,凶杀、纵火、诈骗等案件与常年差不多,强奸案大幅下降,而盗窃案和残害牲畜案(杀了吃了)大幅上升。这和张庆五教授的看法一致。
二、没有发生大规模社会震动的原因
在三年大饥荒期间,没有出现大规模的社会冲突和社会震动,其原因在于中国共产党有效的社会控制,而这些社会控制的手段都是来自极权制度。
1、大规模的镇反肃反
1950年7月23日,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名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在这些政令发出以后,各地大规模地开展了镇压和肃清反革命的群众运动。在这场大规模的镇反运动中,共捕了260万人(捕后因罪恶不大教育释放了38万人),杀了71.2万人,关了129万人,管制了120万人。
以后这种惩治反革命的政令持续不断:
1951年6月22日,公安部公布《关于没收反革命罪犯财产的规定》;
1952年7月17日,公安部公布《管制反革命分子暂行罗法》;
1955年4月21日,国务院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镇压反革命分子和各种犯罪分子的斗争的决议;
1957年8月9日,国务院第56次会议通过关于处理国家机关、企业、学校在肃反运动中查出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工龄和工资问题的规定;
1957年9月20日到11月27日,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罪证展览在北京展出,开展了关于肃反的大宣传。
1958年6月24日到8月16日,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加强对“民主革命不彻底地区”的肃反力度。
中央政府每一次指示,都会在各省、地、县掀起一次肃清反革命的高潮。从广东省镇反可见一斑。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名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发表以后,1950年10月,广州市军管会就颁布了《关于特务分子登记自新的布告》,限令所有国民党特务在10月11日之前,前往公安部门登记自新。广州市的镇反由此拉开序幕。叶曙明先生写了一篇题为《1951年:广东镇反实录》长文,现摘引部分内容如下。
直到1951年3月为止,在省、市机关及铁路自首登记的特务共有1013人;另有反动党团分子登记,在市机关有10669人;铁路系统职工总人数9000人,其中已登记的反动党团分子就有5054人……从1949年10月至1950年10月,新生的人民政府已把3437名反革命分子投入大牢(不包括治安案件在内,其中广州市1263人),杀了1465人(其中广州市67人)。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中共中央、中南局要求尽快完成两广的剿匪和镇反。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要求坚决纠正镇反中“宽大无边”的偏向。毛泽东多次指示中南军区、华南分局和广东军区领导,国民党进攻厦门、汕头的可能性很大,广东、福建要加强剿匪,大胆处决一批罪大恶极的恶霸匪首。“广东必需有计划地处决几千个重要反动分子”(毛泽东《关于对反革命分子判刑问题的电报》),
1951年1月22日)。广东决心急起直追。至1951年1月上半月以前,再逮捕了1340人(不完全统计,其中广州市300人),杀了1308人,在押15322人(剿匪中的俘虏未计,其中广州市3322人)。中央派公安部部长罗瑞卿亲自到广东坐镇督战。1月下旬以后,广东再加快捕杀的进度。为了提高效率,决定把杀人批准权,下放到地委一级。据广东省公安厅2月份的公布,从11月会议之后,至翌年2月,“根据初步统计,全省处决反革命分子2831名(其中军区1406,地方1425),破案180件。另外仅潮汕、珠江、西江三个区和汕头湛江二市的统计,已抓7270名,现在全省统计共押犯人40486名,其中公安系统28575名,法院11911名。”但距离完成“处决几千个重要反动分子”的任务尚远。
2月17日,毛泽东在一封给中央人民政府委员的信中,对两广在剿匪和镇反中的“宽大无边”政策,再次提出严厉批评……随着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批准和公布,广东各地,再次掀起镇反高潮,成批镇压反革命分子。并定下指标,在大城市须按0.5‰比例杀,在农村须按1‰比例杀。
按3月份一个月统计,全省处决反革命分子8039名,超过了解放后至1951年2月的14个月内所处决的总和(5218名)。现在(截至3月份)全省共已处决13257名,关押49281名。
通过游街、举行宣判大会、街头布告、动员、上门宣讲,以及诗歌、小说、电影等等形式的铺天盖地的宣传,形成全民镇反的高潮。 4月25日,广州市举行了有3万人参加的各界人民控诉反革命罪行大会,当场判处198名反革命分子死刑。会后三天之内,政府收到群众投寄的拥护信和检举反革命分子信件,竟多达3万多封。
3月以后,雷霆万钧,高潮叠涌,各地都有不同规模的公审大会、控诉大会。在报纸上,人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报道:“我检举了我的爷爷”,“我不承认他是我的父亲,我要控诉他”,“我的丈夫是特务,现在人民政府枪决了他,我很欢喜”。
广东的情况不是个别的。朝鲜战争开始以后,为了纠正一些地方对反革命分子处理“过宽”的倾向,根据政务院和最高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东北地区迅速大规模地逮捕了匪特及其他反革命分子,处决近千人。 广西接到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后,扣押了各类反革命分子8万多人,其中一批人被处决。
建国初的彻底镇压反革命运动以后,五十年代中期又进行了多次肃反。在1955-1957年,全国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厂进行了三次肃反运动。大跃进期间,公安部门还强化了各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林基层单位的治安保卫系统,基本达到了“无一死角”。在热火朝天的大跃进形势下,中共中央对公安工作发出新的指示,要求把全国“每一个角落都打扫一下”,其具体方法就是有计划、有步骤地进一步展开内部肃反和社会镇反运动。大跃进运动展开后,遵照中央的指示,江苏省又在全省公私合营工矿企业、手工业合作社等其它基层单位共141万人口中进行第四次肃反。“这一次肃反任务比第一、二、三批的总和要大一倍以上”。由于肃反任务过于繁重,就批判“肃反只能慢慢搞”的右倾保守思想,从而“促进了肃反运动的大跃进”。在这次肃反期间,全省共收到检举材料40多万件,对地富反坏份子普遍地开展了一次审查评议工作。1958年3月,江苏省在镇江、常州召开了各地、市、县的肃反现场会议。6月下旬,南京大学进行“肃反补课”。在大跃进的形势下,第四次肃反进展尤其顺利,江苏全省“搜出各种反动证件三万一千余件”,给一些“翘尾巴”的地富反坏份子重新戴上帽子。在强大的国家威权的震慑下,全省有25000 名“反、坏份子”投案自首,或补充交代了问题。到了1958年11月,又在大跃进期间新建、扩建单位共77万人中继续开展肃反运动,直到1959年第三季度才结束。经过这次肃反运动,实现了“三见底”:“反革命组织见底,外来人口、长期外出回归人员政治情况见底,现行破坏事故见底。”大跃进期间,公安力量的地位得到明显的突出。1959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基层的领导,南京各公安派出所支部与街道支部合并为街道党委,多数党委书记由原派出所长担任,公安部门与所辖地段的所有单位建立了经常的工作联系,对城市社会的控制已全面渗入到每一个角落。
连续不断的镇反、肃反运动,使社会反抗力量大为削弱,没有人敢当反抗的带头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的一份报告分析说:“由于几年来镇压反革命斗争取得了巨大成就,加上各级政治机关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抓紧了打击现行、挖掘残余、大搞改造、加强预防等工作,给敌人连续不断的沉重打击。所有这些,促使全省敌我斗争形势进一步趋向缓和,反革命虽然还有,但比过去更少、更弱和更加分化孤立了。”
2、利用专政工具连续严厉打击
大跃进以来,专政机关也对专政工作实行了大跃进,任何反政府的言论和行为以及犯罪嫌疑都被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1958年6月24日到8月16日,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肃反斗争进行了总结,还作出了《关于彻底肃清山区、结合部、水上、落后地区漏网外逃反革命分子和流窜犯的决议》,加强了肃反和民主革命不彻底地区的清理力度。根据全国第九次公安会议的决议,各省纷纷行动。 据不完全统计,从1958年冬到1959年6月,吉林省共挖出残余反革命分子9058名,反动会道门骨干943名;捉住流窜犯677名。还揭发出隐瞒成份逃避管制、改造的地富分子4959名。此外,还清查出嫌疑分子11145名。战役中收到群众检举揭发材料26839件,其中有价值的16538件。在群众压力和党的政策的感召下,有2232名反革命、流窜犯投案自首。1960年7月,吉林省将“民主革命不彻底地区”的批捕人犯的权限下放到县委和省、地委工作组,从而进一步加强了打击力度 。据本书作者党握的资料,吉林的情况具有普遍性。1958-1960年,安徽天长县法院带着盖好公章的空白判决书下乡,遇到被认为表现不好的人,随时判决,宣布管制。公安、检察机关和公社干部亦可随时填写空白判决书,甚至出现少数口头判决现象。 1958-1961年间,云南省楚雄自治州共打击现行反革命5813人, 在1958年共打击各种坏分子10549名,其中死刑37人,逮捕3238人,劳动教养702人,被打击的坏分子大约占总人口0.7%。 这些被打击的对象,有相当一部分是冤假错案。
除了常规打击以外,各地还集中组织力量,进行突击性的打击。根据中共中央东北局的统一部署,1961年12月13日到19日,吉林省在城市、铁路沿线的集镇,集中力量统一领导,采取突然袭击的方法,对盗窃和投机倒把活动,进行了一次规模较大的围剿。这次行动,全省组织了2万多名干部参加,检查了12487个重点场所和部位。全省共发现盗窃、投机倒把分子和可疑、嫌疑分子共9905名,其中集中审查8733名,拘留审查1172名。清查处理了7713名。其中逮捕了39名,劳动教养79名,强制劳动143名,行政拘留315名。其它属一般问题,转交有关部门或经过批评教育后放回。由于广泛发群众,群众检举各种犯罪线索1万多件,扭送违法犯罪分子52名。在强大的声势下,7天中坦白自首的盗窃、投机倒把、走私分子2000多名,坦白出来的集团有21个。 1961年四川崇庆县开展了7天的突击“治安运动”,对909名有小偷小摸行为的人进行斗争,造成打死和被打者自杀事件12起。
为了防止敌捕乱杀,有的省对捕人、杀人有控制数字。但是,1960年,感到原定的捕人、杀人的指标不够。如,1960年吉林省捕人的控制数为5000人,杀人控制数字为80人。到6月底,全省已捕2575人(其中,反革命分子714人,其它犯罪分子1861人)占控制数字的51.5%;杀53人,占控制数字的66.25%。吉林省政法委党组给省委的报告说:“据目前情况来看,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更加深入,特别是改造落后地区、三反运动和城市调查摸底工作的全面展开,必然会有许多敌人被揭发暴露出来,捕人、杀人也就会相应地增多……为了争取主动,领导心中有数,必须将捕人、杀人的控制数加以调整。我们的意见是,捕人控制数由5000人增加到6500-7000人;杀人控制数由80人增加到160人。” 吉林是一个饥荒不算严重的省份,杀人的指标成倍突破,一些饥荒严重的省份,捕人、杀人就更多一些。
除了加强打击以外,大跃进一开始,各地基层政权对“敌对势力”加强了控制。《垫江县志》记载:“从1959年起,采取由党员、团员、民兵、治保员组成‘包夹小组’,把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监管起来;实行一月一训话、季度一考评、年终总评的制度。根据表现好坏,摘‘帽子’或戴上‘帽子’,由县人民委员会批准,予以宣布。” 四川省垫江县的作法具有普遍性。
3、严密的组织、严格的户籍制度和食品供应
中国的政治、经济权力高度集中在中国共产党手里。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世界上人数最多的严密组织。1958年“大跃进”时,中国共产党有1500万党员。在“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纪律约束下,所有的党员都必须听从党的意志,并带动和监督他周围的群众执行党的意志。党组织的控制深入到每一个乡村、每一个车间、每一所学校、每一家商店,每一个连队。共产党还领导着共青团、工会、妇联、少年先锋队等“群众组织”,在中国,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共产党所控制的组织里面工作、学习和生活。每一个人都只能从组织里得到生活资料,只能从组织那里得到信息。每一个人的行为和思想都受到组织的控制。很少有人发表与政府不一致的言论,反政府是极其个别的极端行为。
流民失控最容易造成社会动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十分注意减少流民、控制流民。自1953年实行粮、棉、油统购统销以后,城乡居民的生活资料全都由国家凭票证供应。而这些票证只能在居住所在地领取。1958年1 月,国务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由公安部门主管全国公民的户口登记工作。各级公安部门将加强户口管理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对户口的控制,公安部门对每一个居民的情况了如指掌。户籍制度极其严密,离开户所在地短期到外地去,需要当地政府开具的证明文件,并带上粮票、油票和其它票证,到了目的地以后,拿证明文件到目的地派出所登记才能住宿,用自己带来的粮票、油票才能吃饭。农民除了参加农业劳动以外,不能外出做工。农民离村需要向队长请假。由于把农民紧紧捆在土地上,社会上基本没有流民。
大饥荒出现以后,饥民逃荒开始增多,但各级政府对流动人口严加控制。一方面要求各地阻止农民外逃,另一方面,对逃荒农民严格管理,有的地方以“流窜犯”的名义加以拘留、拷打、游街,更多的是收容遣返。1962年10月19日,公安部长谢富治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披露,1960年流动人口曾经达到600万,1961年1月-8月,全国收容207万人,1962年1月-8月全国共收容140万人,全年估计收容近200万人。
1961年11月2日,吉林省政法工作负责人徐守身在省委召开的整顿城市治安秩序的电话会议上讲话 说:最近中央公安部、内务部召开了会议,研究了收容自流人口和整顿城市的治安秩序问题。因此,吉林省8个市在11月都要行动起来,到年底要求见效,到春节要求见大效。为了实现这个要求,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坚决制止流动人口。首先要堵住外流的口子,教育农民不要外流。第二是铁路要卡紧,火车上要严格执行凭票上车、凭票就餐制度。凡是流入城市、铁路沿线的流动人口,一律收容起来,有一个收一个。有家可归、自己愿意回去的,就遣送回乡;实在不愿意走或有困难的,也可以安置到农村。对遣送不归或假籍贯的人,要集中劳动,边劳动,边审查,边教育,边处理。
二是认真解决城市闲散人口。经过整顿以后,户口工作要加强起来。城市户籍警一般只管500户,力量不足的要补充。户籍警按干部待遇,并且不得轻易调动。对旅店、饭店、澡堂等复杂场所控制要严,防止坏人混入。立即停止对外售票的舞厅。
三是加强交通要道的治安工作。此外,各工厂、企业、机关、学校,要整顿内部秩序,加强纪律,建立制度,堵塞漏洞。
徐守身还说,要有计划地大张旗鼓地镇压一批反革命分子。中央公安部指示,各个大城市都要选择典型案件杀几个,中等城市、农村也要杀一点。杀人要开万人大会,会上要有市长讲话,当场宣判,立即执行,张贴布告,做到家喻户晓,以收杀一儆百之效。
4、意识形态的严密控制
那时,真理的旗帜掌握在共产党手里。经过半个世纪的战乱和国民党的腐败统治,新生政权得到人民的信赖,人们相信中国共产党能把大家引向美好的共产主义,不少人愿意为这个伟大的理想作出牺牲。自己挨了饿,家里饿死了人,还认为这是个别现象,为了共产主义伟大理想,作出这样的牺牲也是应该的。
所有报刊,所有会议,所有的课堂和讲坛,都千篇一律地宣传政府的声音,发布对政府有利的信息。党支部、共青团、民兵、妇联、工会、学校,都向群众灌输中共中央的意志,抵制和消灭一切与中央声音不一致的“杂音”。全国的一切宣传机器、一切文化教育,都集中地朝一个方向影响每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全国上下,真正做到了舆论一律,实现了全体人民的思想“一体化”。
强大的政治思想工作使人们驯服,新闻封锁使人愚昧。饿死上百万人的“信阳事件”、饿死三分之一人口的“通渭问题”,不仅当时邻近地区不知有其事,甚到几十年后还严加保密。处理这些重大事件的办法是,把全局问题当作个别问题来处理,把一个地方饿死人当作“一个指头”,在承认“一个指头”的同时,大讲“九个指头”的成绩。谁要否定“九个指头”,谁就是否定“三面红旗”。用空洞的“全国形势一派大好”淡化人们实实在在的饥饿,压制人们对饥饿的不满。
5、饥民的反抗在萌芽状态即被消灭,不可能发展壮大
在古代,饥民没有办法生存时就啸聚山林,揭竿而起。毛泽东早年建立“革命根据地”,和中央政权对抗。在现代社会,这些已成为不可重复的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民间力量很难借助武力来推翻它。这是因为:第一,没有领袖。中国历代农民起义,起骨干作用的还是地方豪强和中小地主。由于土改、镇压反革命和历次政治运动,农村的强人杀的杀,关的关,管的管。既然豪强不存,农民起义也就没有领导精英。第二,没有财富。在中国共产党掌权以前,可以通过剥夺民间富豪为造反提供经济手段,新中国成立以后,一切财富全由国家控制,民间再没有可剥夺的地主富豪。第三,没有可以与政府抗衡的武器。政府掌握了现代化武器和现代交通、通讯工具,而民间不能拥有任何武器。任何啸聚山林的造反者,都在政府武器的射程之内。对任何边远地区的“根据地”,政府军都可以借助现代交通,迅速到达。第四,没有组织。没有结社自由,一旦出现政治组织,很快就被扑灭。无组织的群众难以对付有组织的政府和军队。在现代极权制度下,民间造反很少有成功的可能,既不可能有宋江的梁山泊,也不可能有毛泽东的井冈山。现代极权制度只有在社会矛盾积累到相当尖锐的程度,靠领导集团内部瓦解,靠宫廷政变来更换领导集团。民间的反抗和骚乱只能是上层权力更迭的外因。
在1958年-1962年间,政府拥有400万人以上的强大军队。这支军队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它既应对外患,更是为了应对内乱。民间反对者不可能聚集与政府军相抗衡的力量。为了维持这支军队,为了提高这支军队的装备水平,军费支出在国家财政总支出中一直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见表25-2。
1950年-1952年是朝鲜战争期间,国防费用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特别大,最高达41.1%。以后比例下降了。但是,国家建立了初步的工业体系以后,这个表中列出的费用不是国防战备费用的全部。中国很多武器是通过“军工动员”的方式由民用工厂生产的。当时各省市都设有“国防工业办公室”,负责“军工动员”任务的落实。此外,一些重要的军事科研项目由非军事研究单位承担,很多普通院校承担了军事院校的科研项目和培养人才的任务。“两弹一星”中的大部分消耗不是来自国防经费。从表25-3中可以看出,大饥荒年代军费开支是最低的。但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还在8.9%-13.6%之间。
6、惩罚农村基层干部,消减农民的不满情绪
饿死人最多的地方通常是干部作风最为恶劣的地方,也是“五风”刮得最严重的地方。中共中央通过全国性的纠正“五风”运动,处理了一大批农村基层干部。处理这些基层干部的借口是“民主革命不彻底”,说这些被处理的基层干部本来是“国民党的残渣余孽”。这为受害的农民出了一口气,缓和了矛盾,让农民感到“中央是英明的,只是地方干部不好”。而这些坏干部又都是国民党的“残渣余孽”,这就把共产党的过错推到已经下台的国民党身上了。这些情况在本书上册介绍各省情况时有比较详细的叙述,这里不再重复。
第二十六章 大饥荒的制度背景
为什么像粮食“高产卫星”那么离奇的谎言没人揭穿?
为什么数千万的饥民濒临死亡得不到救助?
为什么造成饿死人的路线、政策一直持续三年?
为什么农村基层干部能如此残忍地摧残农民?
为什么饿死的大多是生产粮食的农民?
为什么饿死几千万人绝世惨案能够密而不宜、一直隐瞒半个世纪?
这些问题只能从制度中找答案。
产生大饥荒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制度。造成中国这场大饥荒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呢?是以中国传统的王权主义加上斯大林的专制主义为特征的极权制度,即借助秦始皇的政治制度的框架,实行全面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制度,用毛泽东自己的话来说,就是“马克思加秦始皇”的制度。
一、毛泽东是中国最后一个皇帝
1973年8月5日,毛召见江青,令其手记七律一首,这首诗是批评郭沫若《十批》 的。
劝君少骂秦始皇,
焚坑事业待商量;
祖龙虽死魂犹在,
孔学名高实秕糠。
百代都行秦政制,
《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读唐人《封建论》,
莫从子厚返文王。
中国过去几千年的历史就是帝王专制史。毛泽东没有摆脱几千年帝王专制的强大惯性,在他的头脑里,王权思想还有重要地位。他这里说《封建论》作者“唐人”是指唐代的柳宗元,字子厚。在秦以前的分封制,封建领主在他的封地上有很大的独立性,中央政权不能全面控制,有“尾大不掉”的情况。秦始皇废封建设郡县。柳宗元在《封建论》一文中,认为秦始皇最先实行的郡邑制优于周代的分封制。柳宗元从权力集中的角度来评判优劣的。郡邑制把全国的一切权力都集中于皇帝手中,地方官员由皇帝任命,地方官员的去留完全由皇帝决定,“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秦始皇创建的行政制度沿袭了两千多年。
多年来,人们用“封建社会”来描述中国几千年的政治制度,历史学家刘泽华先生的《中国的王权主义》一书,使这个认识加深了一步:自秦始皇以后,中国不是封建主义,而是王权主义。 实际上,和毛泽东对应的不仅仅是王权主义,而是极权主义。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也有人译成全权主义。它是20世纪二十年代出现的一个政治术语,是墨索里尼最早发明的,墨索里尼强调“一切从属于国家,不许脱离国家,不许反对国家”。极权主义以强有力的中央统治为特征,试图通过强制和镇压,对个人生活各方面进行控制和指导。极权主义把整个社会囚禁在国家机器之中,对人民的整个生活实行无孔不入的统治。极权主义为了实现国家的目标(这个目标是按国家领导人的认识水平和偏好制定的,他们认为这个目标是为了“最大多数人最大的利益”,只有他才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的利益”的代表),不惜一切代价,倾全力以达到目的。大规模的、有组织的暴力行动在极权制度下是被允许的,有时是必要的,它因无限忠于国家的意识形态而变得合理。在王朝时代,由于交通、通讯的落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只不过是一个理想,国家的权力很难经常深入到版图的每一点上。在毛泽东时代,由于有了现代武器、现代交通工具、现代通讯技术和组织手段,国家的权力深入到一切边远的乡村、一切山野角落,深入每一家的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入到每一个人的大脑和肠胃。行政权力的扩张,已经达到了极致,已经达到了尽头,已经到了无可复加的地步。
毛泽东这一代领导人奉行的是共产主义,共产党人的理想是建立一个没有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人人平等。他们描绘出了人类最美好制度的图景。为什么他们所建成的制度和原来的理想大相径庭呢?哈耶克在他的《通向奴役之路》这本书中,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深刻的回答。我不再重复他这本书的内容,我只是想说,我并不怀疑开创者的真诚。他们中很多人也许是想救民于水火的仁人志士。但是,他们宣传共产主义理想的时候、开始用这个理想建造这个制度的时候,不会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人的认识是有限的。
制度是人和人的关系,也是个人和整体的关系。通过制度把单个人的活动连接成整体。但是,连接整体以后所导致的结果,任何个人凭着有限的知识和观察,是不能预知的。这像数学中的“有限”和“无限”的概念一样,在“有限”中得出的正确结论放在“无限”中有时是不正确的。这是一。
制度是千百万人共同建造的,但是,建造的过程并不是完全遵循建造者的意愿,它要因袭原有制度的遗产(现代语言称为“路径依赖”),它还要受到种种外力的影响。一种“理想的”制度建成以后,建造者会惊奇地发现:“竣工验收”的成果和“设计图纸”大相径庭。这是二。
第三,从理论上说,制度是为人服务的。但是,一旦制度建立起来以后,人们都要受到这个制度约束。更为重要的是,这个制度本身的力量(制度的逻辑力,制度的惯性力)又迫使制度的执行者做出“不得不做的事情”。做出这些事情的后果是与制度建造者的最初愿望有时是相悖的。
哈耶克说:“在我们竭尽全力自觉地根据一些崇高理想缔造我们的未来时,我们却在实际上不知不觉地创造出与我们一直为之奋斗的东西截然相反的结果。” 中国人经历的情况正是如此。
毛泽东身处高位以后,在中国王权文化传统浸润中,在列宁、斯大林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框架里,把早年自己曾宣扬的民主抛到九霄云外,俨然以帝王自居。
2000年的一天,曾任毛泽东的秘书的李锐,在与他的老朋友在一个饭桌上(当时本书作者也在这个饭桌上)说,在延安,毛泽东曾戏问他的俄文翻译师哲:总统和皇帝有什么不同?师哲按照书本知识说了个一二三,毛泽东哈哈大笑,说:“其实是一样的!”
毛泽东这个理解不足为怪。他是在中国农业社会成长起来的,没有接受过西方民主法治的教育,对农民起义改朝换代情有独钟,在他眼里,总统和皇帝都是君临天下,都是统率万民,当然没有什么不同。
1981年11月14日,在讨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草案时,朱德的秘书陈友群提供一个情况:1950年4月,中宣部起草的“五一”节的口号中,最后两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毛泽东在审定时,亲笔加上了“毛主席万岁!”这一条。“毛主席万岁!”这个几亿人呼喊了几十年的口号竟然是毛泽东自己要别人喊的。这件不可思议的事其实也好理解:要“君临天下”就得有人山呼万岁,在专制社会这是顺理成章的事。
法国大作家兼哲学家安德烈.马尔罗曾在1972年向身为美国总统的尼克松介绍毛泽东:“有一次我问他是否把自己看作是中国最后几个伟大皇帝的继承人。毛说,当然我是他们的继承人。”
经过几十年的奋斗,毛泽东这一代人借助“分久必合”、“久乱必治”的历史契机,把历经半个世纪战乱的国家整合起来了。他们在中国皇权文化的土壤上构筑了一个金字塔式权力结构。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强有力的思想控制,同构同体的社会结构,这些相辅相成,形成了一个十分稳定的、高度集中的权力金字塔。毛泽东身处金字塔的顶端,牢固地掌握了这个权力结构之柄。这个“柄”就是军队和党的控制权。有了这个权柄,他就比任何人强大,他就成了全国至高无上的政治权威、思想权威。民众的个体在这个权力结构里微不足道,他们只能为全国唯一的目标――共产主义献出一切。
这个金字塔结构最早是由秦始皇建立起来的,是经过两千多年的逐步完善的。尽管毛泽东时代是中国帝王专制的尾声,但这种制度对社会、对民众的控制比历代帝王的专制更为严密细致,更为深入广泛。
中国最后一个皇帝不是袁世凯,而是毛泽东。毛泽东实际是现代中国的皇帝,但他比秦始皇和历代皇帝更加强大,统治更加严密。历代帝王可以像法皇路易十四那样说“朕即国家”,毛泽东的权限远远超过了他们,他可以说“朕即社会”。在毛泽东以下的各级领导机关,主要领导人都是毛泽东的臣下,但在他自己领导范围内像毛泽东一样行使权威。他们也是一个个土皇帝。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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