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行政上诉法庭(AAT)的案例,关于为获得澳大利亚公民身份而确立身份的问题。该案例围绕著申请人声称自己在缅甸出生、逃到马来西亚,最终寻求庇护在澳洲的情况。笔者对案件的本质进行了分析,强调了证据不足、声称存在的不一致性,以及在申请公民身份时全面提供文件的重要性。
背景:
申请人声称自己出生在缅甸,后逃往马来西亚,并最终抵达澳洲。在2018年他们申请澳洲公民身份,但因未能令部长(或其代表)满意地证实其身份而被拒绝。理由是申请人未能提供可靠证据或进行强而有力的理由来支持其陈述,缺乏文件,包括生物特征数据。另外申请人陈述中有关生活经历中的矛盾之处引发了对他们真实身份及是否隐瞒真实身份的疑问。他上诉到AAT,澳洲公民身份政策声明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对评估个人身份提供了指导。它强调三个支柱:生物特征、文件和生活经历。申请人都未提供先于他们抵达马来西亚的生物特征证据。他们提供的身份文件基于他们提供的未经核实的信息。他们的生活经历被认为不足并且缺乏具体细节。
AAT考虑了有关缅甸以及申请人声称生活环境的国家信息。申请人的陈述与澳洲外交部的有关缅甸的报告进行了比较,该报告指出遥远地区存在长期冲突。AAT对缅甸缺乏身份文件以及申请人未寻求当地管理机构的信息提出了质疑。
AAT还审查了申请人在马来西亚的时间,他们在各种工作中从事非正式工作。然而,他们未能提供关于在马来西亚的六年期间居住地或联系人的具体细节。
最终,AAT确认了根据2007年澳大利亚公民身份法第24(3)条“除非部长对该人的身份感到满意,否则不得批准其成为澳洲公民”拒绝其公民申请的决定。缺乏可靠证据、未经核实的生活经历以及未能进行合理调查导致结论认定其身份未得到充分证实。
总体而言,该案例凸显了在申请澳洲公民身份时提供全面和经核实的身份证据的重要性。它还强调了在支持个人身份主张时的一致性、具体性和合理调查的重要性。
案件摘要:
婚姻和身份声明:
申请人声称在马来西亚结婚,并提交了由马来西亚缅甸难民组织(BRO)官员签署的“婚姻宣誓书”证书。然而,有关证书的有效性和证人的一致性存在矛盾。提供的证据不足以确立他们的身份。
联合国难民认可:
申请人在马来西亚向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UNHCR)注册,被确认为难民,获得了UNHCR难民证件。然而,审查委员会对这些证件的可靠性提出了质疑,考虑到关于假冒UNHCR证件的报导以及在难民社区中可能的滥用情况。
文件和查询的缺乏:
申请人未能提供证明他们抵达马来西亚的生活证明并缺乏缅甸的证据:
AAT对缅甸和马来西亚的相关情报进行了评估。申请人声称在缅甸生活期间没有任何身份文件,也未从当地政府机构获取任何信息。然而,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未从缅甸获取身份文件以及未向当地政府进行查询表示怀疑。此外,他们在马来西亚的六年期间也未能提供有关居住地点或联系人的具体细节。
在这个AAT案例中,申请人未能确立他们的身份,以支持他们的澳洲公民身份申请。缺乏可靠证据、未经验证的生活故事以及未进行合理查询导致AAT无法对其身份达成满意的结论。本案例突显了在申请澳洲公民身份时提供全面且可靠的身份证明的重要性。同时,也强调了一致性、具体性和合理查询在支持身份主张方面的重要性。
笔者建议:
申请人应该全面收集和提供与他们在缅甸和马来西亚期间的身份和经历有关的文件和证据。这包括出生证明、居住地证明、教育或就业纪录等。
与缅甸和马来西亚的政府机构、难民组织或当地社区建立联系,寻求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支持和证据。
在这个AAT案例中,申请人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他们的公民身份申请,且存在矛盾和不一致之处。重新收集和提交更具可信度的文件和证据,确保提供的文件和证据一致,消除任何可能导致质疑或矛盾的因素,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可以增加他们成功获得澳洲公民身份的机会。
以上专栏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谘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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