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超過5.6萬民眾簽屬請願書,呼籲新州政府恢復交通攝像頭的警示標誌。
據澳廣新聞報導,這項請願計劃兩周前由新州居民Alex D發起,他認為,取消警示牌並沒有改善道路安全,純粹是政府的一項「創收工具」。
去年11月,新州政府進行了一系列交通改革,包括移除交通攝像頭附近的警告標誌,移除巡邏測速車的警告標誌,增加警方測速的執法時間。
這項改革實施後短短一個月,新州每月的超速罰單就從前年的40萬澳元暴增到250萬澳元。 新州政府表示,這些改革使得道路更加安全,並能挽救生命。然而,簽屬請願書的市民卻認為,超速兩周後接到一張罰單,並不能有效遏制超速。
請願發起人Alex D在請願書中寫道,「我發起這項請願,希望能在新州的移動攝像頭前方重新加設警示牌,並在警方測速車輛上重新貼上反光貼紙。」
他認為,政府移除警示牌的做法使司機分心,製造了更多的問題。 「當駕駛在限速50公里的道路上,駕駛人99%的時間都專注在路況和周圍環境。現在,我們不住的懷疑路邊停着的白色麵包車和看似可疑的SUV可能暗藏攝像頭。」…..
Alex表示:「我注意到有很多司機看到白色麵包車就會下意識的踩急煞,這差點就造成追尾。」
請願書支持者都認為,移除警告標誌不能加強道路安全,只是政府賺錢的手段。
「這麼做不是澳洲人的風格,2周後收到罰單怎麼能挽救生命?」Matt Johnson在請願書上寫道。
Chadd Lucas 也簽署了請願書,他說,「這不是為了安全,而是為了錢。」
新州交通廳長Andrew Constance此前曾表示,改革舉措是為了改變司機的駕駛文化和行為。「我們想做出改變, 」他說,「我們不能老是延續舊的做法,一年又一年墨守陳規,明明知道這會給家庭,愛人,孩子和社區帶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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