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勞榮枝殺人案12月21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勞榮枝被檢方指控涉嫌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等罪名。勞榮枝在庭上拒絕承認部分罪行(合謀殺人)。她稱,自己只是一個工具,是在逼迫和威脅中才不得不犯罪的。此案預計庭審兩天,截止發稿,案件仍在審理之中。
據上游新聞報導,南昌市檢察院指控,1996年至1999年期間,勞榮枝與前男友法子英(1999年與警察槍戰後被捕,1999年12月28日槍決)合謀作案。勞榮枝以陪侍小姐的身份在娛樂場所物色對象,法子英對物色對象施行搶劫、綁架及殺人。
1996年,勞榮枝將熊某騙至南昌的租住處,法子英與勞榮枝先後將熊某及其妻子女兒殺死,搶走熊某家財物。作案後回到江西九江,將財物交給法子英的姐姐保管,之後兩人逃往浙江溫州。
1997年兩人到達溫州後,勞榮枝和法子英繼續採取相同的作案方法。勞榮枝在工作的酒吧物色到兩名女子後,兩人以租房為由將她們騙出綁架,並搶走兩人的存摺、手錶、現金和手機。勞榮枝之後去銀行取錢,法子英將兩人殺害。
1998年兩人逃往江蘇省常州市,勞榮枝誘騙受害人劉某到租住處,法子英將劉某綁架。法子英刺破劉某胸口後,勞榮枝用鐵絲綁住劉某威脅要其給妻子打電話拿錢贖人。法子英外出取錢時,勞榮枝再次以生命威脅劉某。最後兩人搶劫劉某7萬元,逃離現場。
1998年7月22日,勞榮枝勾引安徽男子殷建華到租住處,進屋後將其裝進狗籠將其綁架。為恐嚇人質,法子英又以「做工」為名誘騙1名31歲的木匠陸中明到租住處,將其殘忍殺害後肢解,藏屍冰櫃。
檢方稱,案發後,勞榮枝用「雪莉」等化名潛逃。直到2019年11月28日,勞榮枝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
檢方指控,勞榮枝共參與4起綁架、搶劫、故意殺人案件,參與殺死5人,搶劫大量錢財,犯罪事實清楚,應當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勞榮枝不認可合謀殺人 稱自己也是受害者
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實,勞榮枝對部分犯罪事實不認可。她拒不承認合謀的指控,稱自己也是受害者,是在法子英的威脅下,才不得不走向犯罪道路的。
在法庭上,勞榮枝說:「我是他的性侵工具,也是他的賺錢工具。」她還說「是我做的事我認可,我也想對受害人和我的家人表示道歉。」
勞榮枝說,她是參與了綁架,去取錢,但是她沒有威脅受害者。並稱自己經常被法子英毆打。法子英要求她每天都要做匯報,她遭受了很多常人難以忍受的折磨。她強調:「我沒有蓄意去謀害,沒有殺人的故意。」
在詢問過程中,公訴人稱,勞榮枝在當庭供述時與在公安機關處供述的內容在多個地方有所出入。
死者妻子、勞榮枝哥哥到庭旁聽
據中國新聞網報導,受害木匠陸中明的妻子朱大紅作為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當事人參加了庭審。勞榮枝的哥哥也在場旁聽。
勞榮枝的哥哥稱,他和妹妹失聯了二十多年,到了現場才知道勞榮枝犯下如此大罪。他已向法院遞交資料向被害人道歉懺悔,並表示出願意賠償的想法。
在受害者中,只有陸中明的家屬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的賠償金約135萬元人民幣。熊某的家屬則稱,熊某一家3口都死了,女兒死時才3歲,人都死了,賠償並無意義。
曾是小學教師 離家闖蕩走上不歸路
上游新聞報導,勞榮枝在庭上說:「當年我才20歲出頭,法子英誘騙我停薪留職的時候我剛剛21歲,當時只知道外面的錢很好賺。我帶著畢業證去找工作,法子英不讓,讓我去坐檯。第一次和他去深圳,6000塊錢一個月就花完了,他就讓我去坐檯賺錢。法子英對我的控制和利用,身體和精神都受著折磨,我忘記了我的家人,我對不起我的家人,我不知道我為什麼走上這條路,為什麼做了這些事情。我想分手,但是法子英不肯和我分手,他威脅我,如果分手就傷害我的家人。期間,我墮胎兩次,墮胎當天他還侵犯我。我擺脫不了他的魔掌,我當時害怕,不敢報警,不敢告訴家長。法子英一直控制我,在一起時我身上不超過100塊錢,我骨子裡不想做這種齷齪的事情,我瞧不起這些通過不正當手段掙錢的行為。」
據蘋果日報報導,勞榮枝1992年從九江師範學校幼師專業畢業,後被分配到當地一間小學任教。當時學校待遇很好,不過2年後,學校因生源不足關閉,勞榮枝辦理停薪留職,等待分配新職位。在一場婚宴上,勞榮枝認識法子英,法子英大她10歲,當地人稱其為「法老七」。之後有一天,勞榮枝突然和家人說要外出做生意,家人不同意,勞榮枝和家裡大吵一架後離家出走,只留下了1張寫著法子英傳呼機號碼的紙條。
報導援引勞榮枝哥哥勞聲橋說,1996年7月他通過勞榮枝的朋友找到了勞榮枝,「我問她在幹啥,她也不跟我說,就聊了些家常。」
很多網友不解,當年的勞榮枝年輕有資色,還受過良好的教育,怎麼就走上了這條不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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