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緬甸法院裁定國務資政昂山素季與總統溫敏(U Win Myint)「煽動罪」和「違反防疫規定」罪名成立,兩人各被判處4年監禁。
綜合外媒報道,緬甸內比都澤布迪瑞法院依據《刑法》第505條b款和《自然災害管理法》裁定兩人罪名成立。
昂山素季領導的民選政府在今年2月被軍方推翻,她被指控12項罪,包括煽動罪、貪污腐敗、選舉舞弊、泄露國家機密、違反防疫規定、非法進口並持有對講機等,所有案件均在審理過程中。據稱,這些指控若罪成,最高可被判處100年徒刑。
12月6日,緬甸內比都澤布迪瑞法院對其中兩起案件作出判決。據報道,在其它指控未被判決前,當局不會將兩人送進監獄。
昂山素季的支持者稱,所有的指控對她都是毫無根據的,旨在結束她的政治生涯,讓她官司纏身,並鞏固軍政府的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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