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學生被殺案宣判 官二代男友被判死刑

劉悅
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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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 ,南京一位女大學生被殘忍殺害。(網絡圖片)

2022年7月7日,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審判2年前發生的「南京女大學生被殺案」。最終,法院宣布被告人洪嶠、張晨光、曹澤青故意殺人罪名成立,判處洪嶠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洪嶠與被害人李某月(女,歿年21歲)繫戀人關係,後二人發生矛盾,洪嶠產生殺害李某月之意,並邀約被告人張晨光、曹澤青多次商議殺害李某月的計劃。

2020年7月6日,洪嶠等三人在江蘇省南京市選定雲南省勐海縣普洱茶公園為作案地點,由洪嶠誘騙李某月前往勐海縣,同時提供資金及作案工具,後洪嶠帶領張晨光、曹澤青多次演練殺人方法並交待作案細節和定時匯報等要求。9日上午,張晨光、曹澤青到達勐海縣。當晚,李某月被誘騙至作案地點,曹澤青、張晨光將李某月殺害並掩埋。

2019年5月,被告人洪嶠指使被告人祁文強在江蘇省南京市某度假區盜竊一台單目夜視儀(價值人民幣1800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洪嶠、張晨光、曹澤青的行為均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洪嶠、祁文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數額較大的財物,二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盜竊罪。洪嶠犯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應數罪併罰,被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對張晨光、曹澤青分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祁文強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在案件審理期間,被害女大學生的父母,民事訴訟原告人李勝、陳壽萍要求嚴懲被告人、自願放棄賠償,向法院申請撤回附帶民事起訴,法院裁定予以准許。

自稱官二代 哄騙女友到雲南將其殺害

1998年,李倩月在父母的期盼中出生了,作為獨生女的她從小就十分受寵愛,單純又活潑的她一直是鄰里都喜愛的乖乖女。

隨着年齡的增長,李倩月出落得愈發清麗,皮膚白皙、身材高挑的她順利考上了江蘇某旅遊學院的空乘專業。

2017年12月,她遇到了洪嶠。這天李倩月坐地鐵外出,同在一節車廂的洪嶠瞬間就被這個貌美的女孩吸引了,他走上前打招呼,外形帥氣、衣着整潔的他給李倩月也留下了極好的印象。

兩人就這樣加上了微信,從這天之後,洪嶠就開始追求李倩月,能說會道的他通過微信聊天把李倩月哄得心花怒放,很快兩人就成了情侶。

那段時間兩人非常甜蜜,洪嶠也不斷向她炫耀着自己的經歷。

在他的口中,自己不僅當過兵打過仗,現在也依然在暗中為國家安全部門工作,處理着最高機密的事情。

2020年6月,李倩月畢業和男友正式同居了,正準備找工作的她卻被洪嶠攔住了,他深情地表示:「倩月,你不用急着找工作,我可以養你的,你這段時間可以先休息一下。」

李倩月被男友的溫情打動了,就這樣她開始安心準備自學考試,沒有出去工作,然而沒過多久,和男友從早到晚呆在一起的她也覺得不對勁了。

剛開始的同居日子是幸福的,李倩月一邊打理這個租來的房子,一邊暢想美好的未來,可沒多久洪嶠就漸漸撕掉了偽裝。

他開始對着李倩月大呼小叫,指揮着她做這做那,兩人隔三差五就會爭吵,不斷地產生各種摩擦。

更可怕的是,身強體壯的洪嶠脾氣上來甚至會動手打人,這讓李倩月怎麼也不能接受,她想不明白,曾經溫柔的男友為什麼會變成這個樣子。

就在這時,她發現洪嶠還開始偷偷和其他女生打情罵俏,儼然就是一個渣男,這下李倩月再也不能忍受了,她決定結束這段錯誤的感情。

可當她提出分手的時候,洪嶠卻火冒三丈,第一次顯露出了偏執陰狠的一面,他不僅不願意放過李倩月,還強行把她關在屋子裡,威脅恐嚇。李倩月只能謀劃着暗中離開。

洪嶠發現了她的心思,忍不住萌發了殺意,他和李倩月大吵一架,眼含熱淚地訴說着自己的委屈和不舍,然後奪門而出再也沒有回來,這下李倩月心軟了。

7月8日,李倩月終於等到了一個電話,但電話那頭卻是洪嶠的好友,他們着急地表示:洪嶠一個人去雲南了,我們怕他有什麼意外,你去找他可以嗎?

李倩月想了想,覺得還是應該有一個了斷,便答應了下來,第二天她買了飛往西雙版納的機票,踏上了這場死亡之旅。

李倩月失聯後,聯繫女兒未果的李勝在洪嶠的陪伴下報警。就在家人朋友尋找李某月期間,洪嶠曾在朋友中散布李倩月拿走了他幾萬塊錢後,吵架離開的消息。

2020年8月4日,勐海縣警方通報,經縝密偵查,發現失聯女大學生李某月的男友洪某(男,24歲,江蘇南京人)等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3日,勐海警方會同南京警方在南京市將洪某、張某光(男,21歲,江蘇宿遷人)、曹某青(男,20歲,江蘇南京人)等犯罪嫌疑人抓獲,並於當日在勐海縣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李某月屍體。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與張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謀,張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縣於7月9日晚將李某月誘騙至該縣城郊外的山林中殺害並埋屍。

2020年9月,勐海縣檢察院通報稱,該院2020年9月4日對犯罪嫌疑人洪某以涉嫌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批准逮捕;對犯罪嫌疑人曹某青、張某光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對犯罪嫌疑人祁某強以涉嫌盜竊罪批准逮捕。

2022年1月28日上午,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在雲南西雙版納州中級法院開庭。在27日的庭前會議上,李勝申請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金額從15萬降為10萬,並表明,獲得賠償不是目的,「我們堅決要求對其判處死刑,殺人償命,嚴懲罪犯。」

1月28日,雲南西雙版納,經過近十個小時的審理,備受關注的「南京女大學生遇害案」一審庭審結束, 經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環節後,控辯雙方就爭議焦點充分發表了意見。經過審理,法官宣布閉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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