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多家中國官方媒體報道稱,中國江蘇省前建設廳原廳長徐其耀,多年前因犯受賄罪並包養大量情婦,被南京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報道稱,徐其耀任官期間利用各種明目收受賄賂,其中受賄貪污一次就高達2000萬元人民幣。徐其耀將貪污來的錢都用來包養情婦,他甚至成立了專門的「情婦招募小組」,從中國各地獵尋,條件不僅要長相出眾、身材姣好,更必須是親母女 2 人。
他先後包養了73對母女(146個女人)作為小三小四情婦,其同時擁有的情婦之多冠居落馬官員之首。
據公開資料顯示,徐其耀1周歲時父親在抗日戰爭中犧牲,他於1969年畢業於華東水利學院(現河海大學)農田水利工程專業,之後徐其耀曾任江蘇省建設廳廳長、濱海縣縣委書記、鹽城市市長。
報道稱,2000 年,一位因詐欺罪而被中國司法逮捕的犯罪者,為了爭取寬大處理,交代了徐其耀貪污受賄、嫖娼等一系列罪刑,整起事件才因而浮出水面。
報道稱,徐其耀還多次利用自己高官的身分威脅女性,甚至在某次住院期間,強迫女護士及護士的女兒與他發生關係,否則就讓女護士的丈夫退下工作崗位,該名護士與其女兒因此在一年之內為徐其耀墮胎了 2 次。
最後南京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徐其耀判處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以罰款,沒收所有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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