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准李孟居返台 人權組織批違反國際公約

方泠卉
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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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公民李孟居2021年服刑期滿出獄,但被「剝奪政治權利」二年附加刑,無法從中國離境。(央視擷圖)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4月中服刑期滿後獲釋並遣返台灣,但另一台灣公民李孟居則在刑滿後持續被控制在中國境內。對此,人權組織「保衛衛士」及「國際特赦」周三(27日)分別譴責中共違反國際公約。

李孟居被控為台獨組織刺探情報,被以「間諜罪」判刑1年10個月,並剝奪政治權利2年。去年底李孟居刑滿獲釋,但繼續被中共以「附加刑」為由禁返台灣。根據中國刑法,剝奪政治權利即屬「附加刑」。

對於中共不讓刑滿獲釋的李孟居返台,國際人權組織「保衛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周三聲明譴責中共的做法違反中共1998年簽署的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敦促中共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及國際人權規範,讓李孟居儘快與家人團聚。

聲明指出,中共過去以操弄剝奪政治權利的手法,長期非法軟禁獲釋的人權捍衛者,或將他們關押在特定設施中的行為,可以視之為「偽釋放」;中共不僅針對國內人士,還將它的濫用行為擴大到台灣人和其他外國人的範圍。

「國際特赦」台灣分會周三也發表聲明,秘書長邱伊翎表示,中共未落實國際上對於刑事逮捕程序、刑事被告的公平審判權,尤其是對於李孟居案等類似的國安案件,其司法程序充滿瑕疵。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台灣一直跟進李明哲案及其他台灣公民被中共以違反國際公約方式抓捕、審判的案件。他指,李孟居沒有在中國行使包括選舉在內的政治權利,因此對他剝奪政治權利一說毫無根據。中共當局在有李明哲案參照的情況下,還以剝奪政治權利的所謂附加刑,將李孟居控制在中國境內,是非常荒謬的。

施逸翔也指出,中共對李孟居的作為存在巨大的邏輯漏洞,因其宣稱「台灣人屬中國公民」,但卻不讓刑滿的李孟居出境,等於變相承認台灣不屬一個中國。

楊憲宏:只有對中共強硬 才能儘快離開中國

台媒《自由時報》日前援引兩岸人士披露,中共當局在李孟居刑滿獲釋後發給他台胞證,允許他在中國各省自由旅行,但全程派人監控。李孟居曾企圖從上海國際機場闖關搭機回台遭阻截,事後遭中共國安人員訓誡和約談。

在李明哲順利返台後,李孟居打電話回台,向海基會及友人抱怨他得到與李明哲不同的待遇,被剝奪政治權利2年的李明哲並未服附加刑。

對於中共之所以差別化對待李明哲和李孟居,「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楊憲宏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主因是兩人的家人在面對中共的綁架行為時,選擇了不同的對待方式。

他說,過去5年,李明哲的妻子李淨瑜到處宣揚,一定要用非常強勢的作為來抗議中共這種非常不人道的行為,「當然我們李孟居先生他們寧願忍氣吞聲的選擇。不過,看到李孟居開始勇敢呼籲,去講『綁匪用這種方法綁住我,大家請注意』,對抗中共這個政權,只有非常強硬的對付它,這才是你離開中國最快的捷徑。」

中共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周三在例行記者會上確認李孟居目前正在服附加刑期。

台灣陸委會回應媒體查詢時,對案件不做評論,表示尊重李孟居本人及家屬意願。

除李明哲、李孟居案外,中共聲稱2020年破獲上百宗「台灣間諜案」,目前可知的案件包括:施正屏、蔡金樹和鄭宇欽等至少三宗。

李孟居因關注香港反送中運動,2019年入境中國後與外界失聯,逾年後外界才從他的「電視認罪」得悉他被中共指控為台獨組織刺探情報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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