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老闆狀告公安 打贏官司後卻因尋釁滋事入獄

劉悅
202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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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片來源: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廣東佛山民營企業家楊剛,幾年前因參與一場輕微交通事故的爭執,被警方處以15日行政拘留及罰款。楊剛不服將公安告上法庭,雖贏了案子,卻是噩夢的開始。案子結束後不久,當地警方以楊剛涉嫌尋釁滋事為由將他刑拘,拖了兩年多後,最終判他有期徒刑1年2個月。

據《經濟觀察報》報導,2016年12月3日,佛山當地一名村民和楊剛手下一名員工發生車輛輕微碰撞,雙方都找人前來幫忙,楊剛也剛好到場,最後雙方發生激烈打鬥。不過楊剛強調,他並沒有參與打鬥。

2017年7月12日,南海區公安局對楊剛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楊剛被判15日行政拘留,罰款500元(人民幣)。在行政拘留期間,楊剛表示不服。他認為,在雙方衝突中,他本人自始至終沒有參與毆鬥,而梁汝昌等人參與了打鬥,警方不但沒有處罰梁汝昌等人,反而在7個多月後,對他進行行政拘留。他認為「(南海區公安局)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選擇性執法,顯失偏頗」等等。於是他向佛山市南海區法院提起上訴,一審敗訴。

楊剛不服,於是再次向佛山市南海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在二審時他終於勝訴。

但讓楊剛想不到的是,二審勝訴帶給他的並非「好事」,反而是「噩夢」的開始。

兩個多月後,即2019年5月22日,南海區公安局以楊剛涉嫌尋釁滋事為由,將他刑拘。

兩年多之後,也就是2021年8月19日,南海區法院一審判決,楊剛「尋釁滋事「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

2021年11月30日,佛山中院法官口頭對楊剛的辯護律師稱,此案二審該院將不會公開開庭審理。

12月1日,楊剛的辯護律師再次當面請求佛山中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消息傳出,大量網友表示同情。

有網友稱,唉!真的沒地說理去,明明贏了官司,卻又被警察抓走。中國當局之所以演這一出,純粹是在「殺雞敬猴」呢!用這件事警告民眾,不要和」公權利「爭辯,不管你有理沒有。如果有民眾敢和「公權利」叫板,等待他的或許就是「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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