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7名泛民人士遭控犯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開審後第四天,法官裁定15人保釋,但控方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覆核,致最終只有其中4人於3月5日獲准保釋,另11人的保釋覆核聆訊將分批於3月11、13及15日進行。
綜合媒體報導,這11名被告原被安排於6日分三批進行保釋覆核聆訊,但處理的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開庭時表示,得知控方仍在準備補充文件,為確保作出公平決定,希望在收妥律政司及辯方就聆訊所呈遞的所有相關文件後,才開始覆核聆訊,因此決定將覆核聆訊押後至3月11日及13日,法庭稍後才會確定每位被告的保釋覆核聆訊日期及時間。
現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黃碧雲及伍健偉的聆訊排在3月11日上午9時半及10時半進行;鄭達鴻、譚文豪、郭家麒、彭卓棋、柯耀林的覆核聆訊,則排於3月13日早上9時半至下午4時進行;張可森、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的覆核聆訊,則排於3月15日早上9時半至下午3時進行。目前只有黃碧雲及伍健偉的聆訊確定由法官杜麗冰處理,另外9人的聆訊尚未顯示將由哪一位法官處理。
參與「35+」泛民初選的47人被警方控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控方指有400項數碼資料要做驗證,並需調查當中大量的財務往來,可能對各被告加控更多控罪,申請將案件押後三個月至5月31日再審,並反對各被告保釋。被告代表律師們反對控方未完成調查,就要求將所有被告還押三個月,不符合普通法的無罪假定原則,對被告們不公平,提出保釋申請。
47名被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經過四天馬拉松式審訊後,法官3月4日晚裁定其中15人保釋,另32人不准保釋須還押,案件延至5月31日再審。但控方律政司不服,立刻提出上訴覆核,15人隨即遭收押,等待高等法院判決,形同47人全數遭還押。
有4人突然獲准保釋
3月5日,律政司突然撤銷了對其中4人的上訴覆核,他們是區議員楊雪盈、大律師劉偉聰、社工呂智恆及商人林景楠。
這4人的保釋條件包括:繳付保釋金及每周至少定期到警署報到三次,保釋金由港幣8至100萬元不等;另有人須額外繳付人事擔保費,由4至10萬元不等;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違反國家安全的言行;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各級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港。
另外,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在法官裁決前自動撤回申請保釋,他於4日稍早因為上訴「占中案」被法院撤銷保釋,必須回監服刑。
學者:北京清算反對力量之嚴厲堪比六四
香港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陳家洛日前向美國之音表示,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北京在香港大規模整肅清算2019年反送中運動的所有反對力量,清算幅度之嚴厲與1989年六四事件相當類似,形容北京是一種復仇式的心態「有仇必報」,將整個香港放上法庭。
陳家洛表示,法院對47人案開審後,每天都有數以百計、甚至千計的市民到法院大樓外聲援,反映北京與香港政府還是不得人心,因此北京才要大幅修改香港的選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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