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理工大學男生涉「反送中」的案件25日展開聆訊,由警方撰寫的英文控罪書上出現多處文法低級錯誤,裁判官陳炳宙指,不想「香港法官成為外國法官笑柄」,下令控方修正控罪書內錯誤。
本案被告為23歲的呂世瑜,被控「無牌管有槍械」、「無牌進口戰略物品」及「管有攻擊性武器」三項罪名,案件2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繼續聆訊。
首項控罪指他於2020年9月24日在粉嶺的寓所內,無牌管有一支胡椒彈手槍及兩個胡椒彈彈匣。第二項控罪指呂在沒有進口許可證的情況下輸入戰略物品,包括一件防彈背心、14個防毒面具和3個防毒面具濾芯。第三項控罪則指他「管有攻擊性武器」,包括一支伸縮警棍和兩把軍刀。
周四開庭之時,主控原本提出案件毋須答辯,並申請將案件押後至4月8日再訊,但控方發言被裁判官陳炳宙打斷;陳官認為要先處理控罪書上的英文版本,並念出控罪書內容:「one number Pepper Ball, two numbers Pepper Ball」、「14 numbers Respirator, 3 numbers canister」。
陳官表示:「小學生都會知,one apple two apples,我唔想單案第時上到終審法院,香港法庭會成為外國法庭的笑柄。」陳官隨即休庭,要求控方在半小時內修正錯誤。
綜合傳媒報道,相關控罪書的中英文版本都是由警方撰寫,而英文控罪書的錯誤包括「one number Pepper Ball Tactical Compact Pistol and two numbers Pepper Ball Magazine」、「14 numbers Respirator 3 numbers canister」、「one number of saber knife」和「one number saber knife and one number extendable baton」。
控罪書上顯示,負責此案的警方主管為高級督察黃柏基(譯音),而處理案作的單位為警方國家安全處。
此案押後至4月8日再訊。呂世瑜在下月初生日,散庭時,旁聽席有公眾人士大叫「生日快樂!」、「手足撐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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