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一位白領請病假,自稱到非洲看病而被公司開除的新聞登上微博熱搜。這位白領陶女士隨後要求公司賠償15萬元(人民幣),但被拒。在仲裁失敗後又向法院提起訴訟,被法院駁回。
據搜狐網報導,現年29歲的陶女士,家住北京市東城區。4年前,在北京某公司擔任行政經理,月薪2萬(人民幣)。2019年7月9日,陶女士稱自己因摔倒受傷無法堅持工作,並向公司提交了醫院門診病歷和休假條。公司給她批了17天假,允許她休到7月26日。
之後公司發現,陶女士在7月13日到7月26日前往坦桑尼亞,根據陶女士在坦桑尼亞期間拍攝的照片,公司還發現陶女士有跳躍的動作。公司認為,根據陶女士提供的「病歷」,陶女士應該無法做出類似「跳躍」的動作才對。
2019年9月2日,公司以陶女士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或職業道德,解除了與陶女士的勞動關係。
陶女士不滿公司的作法,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15萬元。
仲裁委員會對陶女士的請求不予支持 。陶女士不服,又提起訴訟,同樣被法院駁回,認定公司無需賠償。之後陶女士向北京市二中院上訴,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的案件判決書,在庭審過程中,陶女士表示去坦桑尼亞,是因為其丈夫在坦桑尼亞有認識的公益性質的醫療機構,她過去看病,順便散心及休息,但陶女士沒有向法院提交到坦桑尼亞醫療機構診治的證據。
一審法院認為,陶女士所休的假期為病假,但勞動者休假期間的行為與請假事由不符,而且陶女士沒有證據證明她到坦桑尼亞是治療疾病,在無證據的情況下,陶女士的主張超出了一般大眾的認知,故法院對其主張不予採信。
隨後,陶女士向北京市二中院上訴。二審法院認為,本案中,根據陶女士提供的兩張醫院休假證明記載,陶女士的病情均為「骶尾部挫傷、骶尾部疼痛」,醫囑建議均為「全休1個月」,說明陶女士的傷情較為嚴重,但陶女士在病假休息期間去坦桑尼亞及香港的行為與其休假證明顯示的病情不符,且陶女士未提交其去坦桑尼亞療傷的證據,陶女士在坦桑尼亞旅遊期間有跳躍的動作,更與其傷情相悖。按照一般生活常識判斷,公司有理由質疑陶女士病假的目的並非休養或治療。因此陶女士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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