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御用律師提法律建議 居英權有望擴大

瓦尼
2020-05-25  更新: 202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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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人士,僅有權訪英長達180天,但沒有在英國工作或獲得等同英國公民的相關權利。(圖片來源:TiggerT,flickr,CC BY-NC-ND 2.0)

全國人大將在本周審議《港版國安法》,或令香港直接變成「一國一制」。英國御用大律師(QC)佛朗斯曼(Laurie Fransman)針對目前狀況提出關於「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者能否擁有英國居留權的法律建議,讓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港人將有機會獲得居英權。

據英國衛報報導,此份由英國御用大律師佛朗斯曼提出的法律建議,指出自1984年以來,英國的國籍法經過演變,包含賦予「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持有者居英權,以符合國際法律的期待。

同為經常被英國部長援引論點的御用大律師的前英格蘭、威爾斯、北愛爾蘭總檢察長戈德史密斯(Lord Goldsmith)也指出,1984年的中英聯合聲明中,並未提及「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地位,僅紀錄於同日英國政府寄送的備忘錄內,不過,中國收到備忘錄後從未簽署或同意。

英國內政部基於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反對讓「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者擁有居英權,所以新的法律建議非常引人關注,目前持有BNO的人士僅有權訪英長達180天,並未能因此在英國工作或獲得等同英國公民的相關權利。

英國保守黨議員議員希利(Bob Seely)、艾哈邁德.汗(Imran Ahmad Khan)領導保守黨員們已藉法律建議致信保守黨籍內政大臣巴特爾(Priti Patel)呼籲在香港形勢危急的情況下,內政部應重新檢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眾人表示,「(港版)國安法出爐,意味着協議的本質已死,因此有明確的法律與實際依據重新考慮」,希望至少獲得一份政府明確的聲明,指出賦予BNO居英權的提議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

《每日快報》報導,英國首相約翰遜(Boris Johnson)今年稍早曾在契喀爾官邸(Chequers Court)的一場會議中,向各大臣表示,他準備接收香港難民。目前尚無法得知約翰遜的計劃是否只包含31.5萬持有英國海外護照者,或者是涵括香港750萬全體公民。

報導指出,會議上這項提議一致受到支持,(這情況)類似英國1970年代,烏干達獨裁者伊迪·阿敏(Idi Amin)發動政變,令英國介入安置遭烏干達驅逐的亞裔人民,使英國政府最後容許2.7萬人通過「烏干達安置計劃」移居英國,取得英國公民身份。

而同樣與 BNO居英權及工作權相關,由英國自由民主黨議員卡邁克爾(Alistair Carmichael)早前提出的《香港法案》(Hong Kong Bill 2019-21),已於今年2月底在下議院通過首讀,將於9月11日進行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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