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欄的上篇文章《三中全會在本月底召開的可能性有多大?》中已經向讀者和聽眾們介紹了為什麼說習近平不願在去年召開二十屆三中全會是違例但不違規。
所謂違例,是指違反了歷屆三中全會大都是在那屆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召開的次年秋、冬舉行的所謂「慣例」。不過這一「慣例」嚴格講並不是從著名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即形成的,而是從趙紫陽擔任總書記的十三屆三中全會形成的。
標誌着鄧小平時代的開始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是在十一大召開的次年,即1978年底召開的。而1982年召開十二大和十二屆一中全會之後,二中全會是在次年,即1983年的十月才召開的。而十二屆三中全會的召開時間,則是「拖」到了1984年的十月才召開,這個會議上通過的最著名的歷史文獻就是《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
接下來,從十三屆三中全會,直到十八屆三中全會,都是在該屆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及其一中全會召開的次年年尾舉行的。也就是說,該屆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該屆的一中全會召開之後的次年,是要在年初和年尾分別召開兩次中央全會,即二中全會和三中全會。
從這個角度分析,所謂的「慣例」,嚴格地說是在每屆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召開的次年初召開二中全會,次年晚些時候又召開三中全會。可見,習近平在十九大上連任之後把十九屆二中全會和三中全會都安排在次年,即2018年的年初連接舉行,就已經是打破「慣例」了。繼而,每年秋或冬季都會召開一次中央全會的「慣例」也已經被習近平打破了。
今年一月四日,中共外宣香港01刊登《三中全會為何遲遲不開?或有大動作在籌備》文。文章說:考慮到中共十三大以來歷屆四中全會都是在每屆全國代表大會召開兩年後的下半年召開,所以如果依據慣例,二十屆四中全會有可能在今年下半年召開。如果真是這樣,二十屆三中全會有較大可能在(三月初的)全國「兩會」前召開。因為這樣既不影響二十屆四中全會的召開時間,又能讓二十屆三中全會做出的重大決定通過全國「兩會」付諸實施。
香港01的這篇文章是發表於一個月前。再往前的去年12月27日,該媒體也還發表了同一個作者的文章《高層釋放全面改革開放信號 三中全會有望明年「兩會」前召開》。
但是,自上月最後一天舉行的最新一次中央政治局會議上仍然沒有涉及三中全會的內容,一向為中共決策當局「把脈」較準的香港01就再未見新的預測文章出來。應該是也認為三中全會被趕在三月召開的「兩會」之前舉行的可能性渺茫了。
不過呢,筆者還是傾向於相信三中全會在今年「兩會」之前就會召開的可能性挺大。首先一個理由還是本專欄上篇文章中所說的,李尚福的國務委員、國防部長和國家軍委委員都被宣布免去之後,宣布把李尚福的中央軍委委員職務交給董軍,必須在黨的中央全會上完成是黨章規定的。中共現行黨章第二十三條規定:黨的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由中央委員會決定。如1999年9月的徐才厚和郭伯雄同時被增補為中央軍委委員;2004年9月的徐才厚任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增補陳炳德、喬清晨、張定發、靖志遠為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等,都是在是屆某中全會上履行的程序。
其次一個理由就是,正在被審查的一批現任二十屆中央委員和前十九屆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的黨紀處分,就算已經被黨的政治局做出了處理決定,也還是必須是要經過黨的中央全會「追認」。
大家應該都已經關注過,去年的12月29日,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口氣罷免了九名軍方高級將領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對此,中國內地的財新網的本月4日追蹤報道最為詳實。報道中說:中國人大網刊登的全國人大常委會2024第一號公報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顯示,2023年12月29日,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上被罷免全國人大代表的九名軍方將領,全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3年下半年,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海軍、空軍、火箭軍已先後召開軍人代表大會,決定罷免這九人的全國人大代表職務。這九名軍方將領包括三名上將、四名中將、兩名少將。依次是: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原副參謀長張振中中將,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委員、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原副部長張育林中將,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原副部長饒文敏少將,南部戰區原副司令員兼南部戰區海軍司令員鞠新春中將,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委員、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空軍原司令員丁來杭上將,火箭軍裝備部原部長呂宏少將,火箭軍原司令員李玉超上將,火箭軍原副司令員李傳廣中將,火箭軍原司令員周亞寧上將。
上述九名將領中,包括二十屆中央委員一人:李玉超,十九屆中央委員三人:丁來杭、李傳廣、周亞寧,以及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兩人:張振中、李玉超。而其中的李玉超還是205名二十屆中央委員中首名被官方確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者。另外,他也是習近平上台之後整肅的第二名在位、現役上將。第一名是曾擔任過武警司令員的王建平上將,此人被宣布接受調查時的軍職是軍委聯合參謀部副參謀長。
在這9人當中,現役中將李傳廣的「故事「需要多說幾句。此人生於1961年,老」二炮「出身,火箭軍成立時和周亞寧一同升為軍種少將副司令。2017年中共召開十九大時,已經升任火箭軍司令員的周亞寧和還是火箭軍副司令員但已經晉級中將的李傳廣同時被安排為中央委員。同時被安排為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的火箭軍里還有時任副司令員張振中和時任火箭軍第63基地司令員李玉超。
四年之後,李玉超反超李傳廣,趕在二十大召開之前被安排接替了周亞寧的火箭軍司令員職務,繼而順利成為二十屆中央委員。反觀李傳廣,居然連個二十大代表都沒有被安排。
請注意,如上這九個人,包括雖然已經被撤消了軍內職務,但本人還是在位的二十屆中央委員的李玉超,都是未被各自所在的軍人代表大會給予主動辭去人大代表的機會,而是直接罷免。
記得2017年2月的全國「兩會」前夜,中國內地《法制晚報》曾刊登一篇文章《18人涉違紀違法請辭全國人大代表 5人是軍老虎》。說是此前不久因涉嫌違紀違法請辭全國人大代表職務的18人中,有5人是軍中大老虎,其中還包括兩名正大軍區級將領。
文章中介紹:5人中軍銜最高的就是空軍原政治委員田修思和國防大學原校長王喜斌二人,均為上將軍銜。2016年9月3日,因涉嫌違紀違法,田修思本人提出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此前,田修思已被在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位置上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宣布立案審查。
王喜斌則是2007至2013年間的國防大學校長。2017年2月24日,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王喜斌因涉嫌職務犯罪,本人提出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接下來的2017年10月,中共十八屆七中全會宣布確認中央政治局先前做出的開除田修思中共黨籍的處分。此後,便再沒有了進一步的消息。但據常理判斷,中共無論是對它的地方還是軍隊高官的黨內紀律處分,是要與政紀或軍紀處分相匹配的。所以開除黨籍的一定會同時被開除公職或者開除軍籍。而田修思當年已經到了被開除黨籍和軍籍地步,在剝奪上將軍銜的同時,不上軍事法庭接受審判的可能性最多一半。
至於王喜斌,雖被公布的是「因涉嫌職務犯罪」,本人提出辭去人大代表職務,但日後卻再無後續處理的消息。從常理上判斷,應該是最終保住了黨籍和軍籍。
在這裡舉出如上以前落馬的那兩個退役上將的例子,是想強調他們兩人當時都被他們各自歸屬的「軍人代表大會」給予了「本人(主動)提出辭去」全國人大代表的較為體面的安排,連「責令辭職」的方式都未使用。而如今的李玉超等人都是被宣布直接罷免,那麼是否意味着軍紀委已經掌握的他們九個人的罪行個個都是要比過去的田修思和王喜斌嚴重呢?
再者,李玉超和徐忠波去年是同時被免去火箭軍的軍、政一把手職務的。兩個人也同為二十屆中央委員和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去年8月5日,筆者就在本專欄發表過一篇《已知有哪幾位二十屆全國人大代表面臨被”終止資格”》,文中分析了「現如今,雖然李玉超和徐忠波兩人還暫時沒有被宣布在黨內撤銷中央委員職務,但其全國人大代表身份被罷免或者終止都是早晚的事,如果內部已經決定了要把撤銷此二人的中央委員職務的議程安排在今年(指2023年)十月左右召開二十屆三中全會上出台,那麼趕在8月底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先罷免或者說終止他們全國人大代表身份是有可能的。」
當然,當時包括筆者在內,誰也不會預料到習近平居然決定把個三中全會翻過2023年之後再擇機召開。在此前提下,筆者關於李玉超和徐忠波都會在三中全會之前被罷免全國人大代表的預測也只對了一半。難道說徐忠波被習近平赦免了?
當然,對火箭軍窩案的涉案人員要分期、分批,先易後難,下一步再處理徐忠治波也是一種可能。
除了徐忠波,如上在基層完成罷免程序後才被全國人大常委會宣布終止代表資格者,也不包括兩個落馬國務委員李尚福(解放軍代表團)和秦剛(天津代表團)。那麼這是否意味着習近平政權對這兩個副國級官員的審查還沒有完結所以遲遲也拿不出對他們的處理意見?還是準備在黨的中央全會上宣布對他們的黨紀處分之後,再宣布罷免或者說終止他們的人大代表資格?
曾經在香港01網站上讀到過一篇「獲《聯合早報》授權刊載」的文章《整肅軍隊窩案:腐敗等同政治不忠誠 》。文章的最後一段是:「去年的中共二十大後,一批最高領導人的忠誠者被提拔到黨中央、國家機構和軍隊的關鍵崗位上。不過,從這一輪的軍隊反腐看,即便是領導人親自提拔的官員,在腐敗問題上也不會被慈悲對待,對於以反腐整風建立威望、樹立核心地位的領導人來說,腐敗就是政治上的不忠誠了。」
這話確有道理。而且筆者更相信正是因為李尚福和秦剛等辜負了習近平對他們的親手栽培和一手提拔,才會令習近平對他們比對非嫡系的貪官污吏們更為痛恨,處置起來也更不留情。
2022年9月下旬發布的《中國共產黨處分違紀黨員批准權限和程序規定》中規定: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期間,經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應到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決定,可以給予中央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中央政治局批准下列處分事項:(一)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先行給予中央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二)給予嚴重觸犯刑律的中央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開除黨籍處分。
經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應到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贊成,可以對中央政治局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先行做出的給予中央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的處理決定予以追認。
前面已經介紹了,不久前才被從全國人大代表中除名的9名軍頭中的李玉超、丁來杭、李傳廣、周亞寧都是本屆或者上屆中央委員,張振中則是上屆中央候補委員。所以對他們的黨紀處理,都和對秦剛及李尚福的黨紀處理一樣,都是要經過黨的中央全會這道程序的。再加上本文結束時剛剛被宣布開除黨籍、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十九屆中央委員孫志剛,也還是需要經過中央全會確認。
另外,根據中共官媒陸續公開披露出來的消息,包括前上海市政協主席、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二十大之後落馬的正省部級「首虎」董雲虎在內的近二十名來自全國各地的二十大代表,都已經先後被中央或者其歸屬的地方黨委宣布了中止其二十大代表的資格,而這些,也都要經過中央全會的「確認」和「追認」程序的。如此說來,三中全會真可謂是時不我待,任重道遠!
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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