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討簽證過程時,我們必須特別注意,在移民局重新審核簽證的過程中,家屬和次要簽證持有人可能處於脆弱的境地,同時也有可能面臨簽證被取消的情況。
主要申請人的過世也可能對簽證申請帶來重大挑戰。在家屬走向永久居留的過程中,他們的年齡需要受到謹慎管理。此外,如果主要簽證被取消,次要簽證持有人也可能陷入不確定的境地。
因此,我們不能忽視次要簽證申請人的學歷和技能發展的重要性。
在簽證批准之前,主要申請人的過世可能會導致複雜的情況。例如,在從309簽證過渡到100簽證(永久居留)的過程中,如果父親在100簽證獲批之前去世,父親的子女將不再符合100簽證的資格。
在處理第二個482簽證時,類似的情況也可能發生。如果主要申請人在處理過程中去世,則次要簽證持有人可能無法獲得簽證。
在某些簽證被取消的情況下,移民法第140條的規定可能會使次要簽證持有人受到影響。該條規定,如果某人的簽證根據第109條(提供不正確信息)、第116條(一般取消權)、第128條(持有人在澳大利亞以外)等被取消,其他人因為是該人家庭單位成員而持有的簽證也將被取消。
許多簽證要求在決定時滿足次要簽證持有人的標準,例如482簽證等。
根據法規1.12(2)的規定,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子女和「依賴」後代。
根據法規1.05A的定義, 「依賴」包括在財務上依賴他人,因為需要資金支持以滿足食物、衣物和住所等基本需求,或因身體或精神功能的全部或部份損失而完全或主要依賴他人的資金支持。
因此,作為次要簽證持有人,必須關註上述情況並採取有用的策略。
次要簽證持有人需要提升自身的學歷和技能,以滿足獨立簽證的標準,包括英語語言要求。伴侶應該考慮提高英語能力,並計劃他們自己的簽證未來。在保持獲得簽證的依賴和工作或技能提升之間,需要仔細平衡。人們可以有兼職工作並仍然保持依賴關係。但絕不能讓23歲的日期無計劃地接近(自從2016年移民法規被修改,對年齡已經達到23歲的依賴子女,不再給予考慮,除非子女們有身體或精神功能的全部或部份損失才能考慮,但另外一個問題又會發生,就是可能不符合健康身體的要求⋯⋯。
如果主要簽證持有人的簽證被取消即將發生,次要簽證持有人便需要迅速符合資格並申請另一個簽證,以避免簽證連帶被取消。
對於永久居留簽證,次要簽證持有人應在符合居住資格兩年後立即申請居民返回簽證(subclass 155)。
在品行問題的情況下,次要簽證持有人的簽證不會自動被取消。但如果次要簽證持有人希望根據主要簽證持有人的依賴獲得新的簽證,則這條路徑將被封閉。
在主要簽證持有人在過渡到永久居留過程中去世時,需要仔細計劃。無需立即通知移民局。例如,在309簽證階段,次要簽證持有人仍然持有有效簽證並可以申請新簽證。此策略是利用可用的時間為申請新簽證做準備。學生簽證是一個明顯的途徑。
最後,如果在轉換為820簽證的過程中主要申請人去世,申請人的子女將受到申請新伴侶簽證時的s48限制的影響。因此,申請人應充分利用s48限制的優惠。在澳洲,如果曾經有配偶簽證被取消過,則不能在澳洲境內重新申請配偶簽證,必須離境並在海外提交申請。
這篇簡短的文章未能涵蓋主要簽證申請人可能遇到的嚴重意外,這可能導致其未通過4005健康測試,次要簽證申請人也可能遭到拒絕。
在處理簽證過程中,對於家屬和次要簽證持有人的處境需謹慎考慮。確保學歷和技能的提升,以滿足獨立簽證的要求,同時也要密切關注年齡限制。此外,在簽證申請人去世或簽證持有人被取消簽證的情況下,迅速採取行動申請新的簽證是至關重要的。對於永久居留簽證,及早申請居民返回簽證也能確保次要簽證持有人的簽證地位。
總之,了解簽證程序中的風險和策略,並及早做好準備,對於保障次要簽證持有人的簽證地位至關重要。
讀者可以查看我公司的綱站(stanleyimmiandlaw.com.au)裡面有我在2011出版的移民法律介紹一書,雖然過時,但可讀性高(簽證的名字雖然改了,但條文內容沒有大改變),特別是許多案例及文章,可以作為移民澳洲前的指南。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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