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留守兒童謀殺案一審宣判 量刑輕重引熱議

方泠卉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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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鄲市法院12月31日對邯鄲留守兒童殺人事件做出一審判決。圖為留守兒童。示意圖。(Ed Jones/AFP via Getty Images)

河北省邯鄲市郊的舊店村2024年3月發生留守兒童謀殺留守兒童的悲劇,邯鄲市法院12月31日分別對兩名被告判處無期徒刑和12年有期徒刑,判第三名涉案少年接受「特別矯正教育」。判決出爐後引發人們議論判刑輕重及「留守兒童」的問題。

綜合媒體報導,河北省邯鄲市郊舊店村一名13歲的初一學生王某,2024年3月被三名同班同學殘忍地毆打致死,手機里不到200元人民幣的錢也被掠走。

謀殺者與死者王某皆為留守兒童,王某的家庭條件相對稍好,在外做生意的父親時常轉一些零花錢給他。命案發生前,三名嫌犯在學校的表現不算差,從表面上看並非典型的不良少年。

中國媒體此前報導,死者的家人反映,死者長期受到同齡人的霸凌,並被勒索錢財。

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顯示,三名年齡均為13歲的少年,長期欺凌同班同學王某,最終於2024年3月在一座廢棄的蔬菜大棚將其謀殺,並將屍體埋在一處淺坑中。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為本案主謀,負責策劃、實施謀殺,負有主要責任,被判處無期徒刑。李某作為張某的主要幫凶,參與謀殺過程並協助掩埋屍體,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第三名嫌疑人馬某目擊了整個過程,但未直接參與作案,因此被判接受特別矯正教育。

判決書指,被告人張某和李某的作案手段極其殘忍,情節特別嚴重,符合刑事責任追究的法定條件,因此依法作出嚴肅判決。

據了解,三名被告均為農村外出務工人員的子女,長期與父母分離,由祖父母或其他親屬代為撫養。據2020年中國人口普查數據,全國「留守兒童」接近6,700萬人,相關研究顯示,這一群體面臨更高的心理健康風險,更易成為欺凌和犯罪的受害者或施害者。

案件發生後,對於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懲罰機制引起網民熱議。一些網民和法律界人士呼籲,對未成年人實施嚴重犯罪行為應加大懲罰力度,避免「未成年人保護法」成為犯罪者的保護傘。同時,案件也引起社會反思「留守兒童」問題。

「留守兒童」指是那些父母在外地打工、被留在祖父母或其他親戚身邊生活的孩子。由於中國戶籍制度的限制,來自農村的就業者的子女無法在城市裡享受義務教育,只好留在家鄉。

該案件是中國2021年將「特別嚴重案件」刑事責任年齡從14歲下調至12歲以來,首批適用新規的案件之一。根據中國法律,年齡在12至14歲之間的未成年人在實施故意殺人等特別嚴重罪行時,需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後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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