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網上有視頻說,在一居民家,男的被執法人員按倒在地,女的被訓斥「在家不戴口罩」,並兩次被厲聲喝令「蹲下」。
當地官方隨即出來闢謠,稱該居民不戴口罩出門購物、辱罵威脅毆打防疫志願者,對依法上門傳喚仍不配合,遂採取強制傳喚措施,並非該視頻所表述的在家不戴口罩被抓走。
問題是,「該居民」是指這家男的,還是女的,抑或兩口子都包括?倘如是,為何不交代清楚?
抓人就抓人唄,喝斥那女的像違法犯罪分子一樣蹲下,而你們的理由明明就是「在家不戴口罩」嘛。如此闢謠,越描越黑。
今天一起床,又看到朋友圈熱轉的一段視頻,畫面顯示執法人員在路邊攤,要求食客「吃飯時戴上口罩」。
遭質疑後,執法者現場演示一番,用手拉口罩露出嘴來,吃一口再戴上去,如此反覆上下拉動口罩。
諸如此類的情形,每每會被熱轉熱議。因為不通情不達理,甚或荒誕。發號施令者自己都做不到的,卻被用來規訓相對弱勢的一方。
在特殊管控狀態下,公權力對私權利進行限縮具有一定正當性,但前者對後者的克減並不是隨心所欲、毫無限制的。
要求居民在家戴口罩、吃飯戴口罩,就超越了必要限度,違反了比例原則。
公眾警惕的是,任由公權力如此延伸和擴張,勢必會增加個人權利受侵害的風險。
我在一篇文中說過,疫情不只是一次公共衛生事件,也大幅度衝擊、改變了中國社會業已形成的權力與權利邊界,形成某種特殊的權力關係。
權力的慣性一旦形成,必然傾向於把控更多的細節,對權力點的挖掘更加嚴苛,力求權力的覆蓋範圍更加廣泛。
這是觀察分析此類問題的一個視角,即行政應急性權力的無限擴張。當然,也可從行政主體在特定情勢下,由「邀功」變「避責」的行為邏輯去看待。
而當這類問題越來越普遍和怪誕,就會發現用上述視角未必全然解釋得到位。如果從人性的角度去看待,往往更具說服力。
常有一種說法是,「見不得窮人過年」。
這句俗話可指代的範圍很寬泛,比如「見不得人家米湯起皮」、「見不得人家喝湯」、「見不得窮人吃碗麵」等等,說法不一而足,意思都差不多。
總之,別人只能比自己不堪,這樣才「看得下去」,心裡才安穩、才舒坦。
由此推及開來,總有人見不得百姓過幾天安生日子,見不得風平浪靜的好氣象。
總要以折騰為能事,千方百計生出一些事兒來的。說這類人有施虐傾向也不為過,此乃一種人格特質, 即施虐人格。
正如受虐狂常常表現出敬愛,施虐狂則常常表現為仁愛,即「為你好」——往往憑藉某種不可置疑的理由,行動得理直氣壯。
我確信這種人,樂意製造「人為的痛苦」,善於激發他人的窘迫、尷尬、頹喪、痛苦等負面情狀,讓民眾忙於應付「新增加的痛苦」並欣賞之。
正如尼采所說,「通過讓其他人受苦,他意識到自己仍然擁有權力,從而得到了安慰。」
換句話說就是,「就連懲罰中也帶有那麼多的喜慶」。
比如,你以為在家不戴口罩,就管不了你?你以為吃飯時不戴口罩,就真的有理了?
「只有我知道什麼對你最有益,服從只會對你有好處」;「只要聽我的,你的日子會更好」。有了被動服從的「弱者」,「強者」也就有了「強大感」。
這些被製造出來的形形色色「人為的痛苦」,讓眾人不得安寧,在此過程中,一些人的地位得以彰顯,存在感得以宣示。
懂得了這個緣由,便會從相當程度上明白,時下我們承受的種種不堪和痛苦,所為何來。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老蕭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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