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國政協委員蔣勝男再度呼籲刪除《民法典》中關於離婚冷靜期的條款,此舉再次引發廣泛關注。
關於離婚冷靜期,還要從5年前說起。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法典》,其中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協議離婚的夫妻需經歷30天的冷靜期。冷靜期內,任何一方均可撤回申請;若無人撤回,雙方需在冷靜期屆滿後30日內親自前往婚姻登記處申請辦理,否則離婚申請自動失效。
當局稱,制訂這一制度是為了防止民眾衝動離婚,以維護家庭穩定。但在實施四年以來,離婚冷靜期備受爭議,尤其在涉及家暴、婚姻矛盾激化等問題時,討伐聲極重。可以說,自從提出離婚冷靜期這一概念起,法律界和社會輿論就對此提出質疑。
作為離婚冷靜期條款的堅定反對者,蔣勝男早在2020年民法典草案審議期間就曾提出刪除該條款的建議。這一次她再次提出,該規定以少數人的婚姻問題讓絕大多數人買單,剝奪了成年人對自身婚姻的自主決定權。此外,蔣勝男引用全國婦聯的數據指出,2022年超過60%的家暴受害者在冷靜期內遭遇暴力升級,甚至出現極端案例,比如有受害者在冷靜期內被丈夫殺害。
支持蔣勝男的人指出,離婚冷靜期可能被施暴者利用,進一步控制受害者,甚至加劇財產轉移和債務偽造等風險。由於法律不能提供足夠保障,這讓弱勢群體面臨更大的困境。
從數據來看,自從離婚冷靜期實施以來,協議離婚的比例雖有所下降,但訴訟離婚比例卻持續上升,法院積壓的離婚訴訟案件激增。
或許離婚冷靜期減少了某些人出現衝動離婚的現象,但從整體趨勢來看,該制度並未改善結婚率和生育率,反而加深了年輕人對婚姻的顧慮。2024年,全國結婚登記數量降至610萬對,創下1980年以來的新低;近三年的新生兒出生數量也不盡人意,連續三年維持在900多萬。而在2016年,中國新生兒人口數為1786萬。
在社交媒體上,蔣勝男的建議得到了大量支持,但相關話題在微博熱搜榜上被屏蔽。儘管如此,關於離婚冷靜期存廢的討論仍在持續。大多網友對這一提議表示支持。
網友評論
———這個冷靜期當年是誰提出來的,真是罪該萬死,也不知道寫入法律條款,經過了哪些論證程序。
———離婚冷靜期害慘了太多人。
———絕對支持,離婚冷靜期被打死的還少嗎?
———當年這麼多反對意見,不還是實施了,沒關係我不結就是了。
———本來目的就不是為了減少衝動離婚,而是降低離婚率。
———已經有好多女人死在了那30天某一天裡。
———我記得這個人大代表提了很多年。
———自從頒布冷靜期之後,協議離婚是降了,但是訴訟離婚暴增,鬧的焦頭爛額的。
———這玩意兒純純噁心人,男女都不喜歡,哪個腦癱發明的。
———離婚不自由,婚姻就是陷阱!
———離婚冷靜期跟婚姻自由相違背。
———離婚離錯了可以再復婚,人死了就沒法復活了。
———我們日常生活中有許多事情何償不是「以極少數人的問題,強迫絕大多數人為此埋單」這種簡單粗暴的管理方式來解決的呢?!
———事實證明,離婚冷靜期制度很成功,成功讓更多未婚人士恐婚恐育。
———必須刪除,離婚冷靜期實施至今,沒有帶來離婚率的降低反而帶來三個後果:1.弱勢群體對婚姻的不信任感不降反增,加重離婚率的上升,2.協議離婚往往升級成訴訟離婚,增加了司法負擔,3.易導致離婚冷靜期前衝動犯罪,於社會穩定有害。
———蔣勝男代表提案刪除離婚冷靜期條款,她其中一個理由我極為認同——衝動離婚的畢竟是少數,卻讓大多數人為此買單。況且衝動離婚後,還有挽救機會,重新領結婚證又不要錢。所以沒必要通過離婚冷靜期來解決。
———退一步講,兩個人決定離婚,離婚冷靜期內兩人都反悔才能撤回也行,不能因為單方的後悔就枉顧想離的那一方的想法。
本文由看新聞網原創、編譯或首發,並保留版權。轉載必須保持文本完整,聲明文章出自看新聞網並包含原文標題及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