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軒首度出庭 護送級別超越習近平

自由亞洲電台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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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軒出庭(圖片來源:RFA)

「12港人案」中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案件周三(7日)提堂。李宇軒早前在大陸服刑7個月後被遣返回港,這次是他完成強制檢疫後首度露面出庭應訊。案件由《國安法》指定裁判官蘇惠德審理,押後至5月18日再訊,期間李宇軒繼續還柙。 

警方電單車為李宇軒囚車開路 

案件周三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法庭外守衛森嚴,警方如臨大敵,多輛警車為囚車開路,包括至少16架電單車,現場拉起封鎖線,多名手持長槍的警員戒備,護送載有被告李宇軒(30歲)的囚車進入法院。

李宇軒看似精神狀態良好 不時望向旁聽席 

去年8月,李宇軒及其餘11名港人乘坐快艇前往台灣,途中被廣東海警攔截,今次是他事發後首次露面,庭上他身穿白色恤衫,戴上黑框眼鏡,手持文件步入被告欄。有旁聽人士向李宇軒揮手,李宇軒不時望向旁聽席。司法人員讀出案情時,李宇軒多次點頭。

李宇軒被控三項罪名,官方指控他「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協助罪犯」,以及「無牌管有彈藥罪」。在被問到是否明白三項控罪時,李宇軒逐一表示「明白。」,看似精神狀態良好。 

代表律政司的控方指,已就三項控罪索取法律意見,案件將於原訟法庭審理,申請將案押後至5月18日,以處理交付審訊程序。辯方不反對押後,沒有申請保釋,亦放棄8日覆核保釋權利。裁判官指,被告有權向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申請,並批准案件押後。期間被告繼續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陳天立:「絕對不是官派律師」 

被告李宇軒由大律師羅達雄作代表,另一代表李宇軒的事務律師陳天立首次露面。兩名律師離開法院時,遭大批記者包圍,追問兩人「是否官派律師」、「上庭前有否見過當事人及家屬」等。陳天立不願意回應,指「因為當事人李宇軒不願意透露」,但強調自己「絕對不是官派律師」,又稱「我都好難做」、「唔好逼我」。他及後透露李宇軒正申請法援。其後,保安人員阻止記者跟隨律師進入停車場,最終警方響起警號,為車輛開路離開。兩人乘坐的私家車車頭上,印有「香港律師會」的標誌。

李宇軒妹妹關閉尋人專頁 

另外,李宇軒的妹妹Beatrice Li周三在「Andy Is Missing」社交專頁發文,稱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將不再回答任何有關李宇軒的問題。她同時表示,因為已聯絡到兄長,所以將會關閉「Andy Is Missing」專頁。

李宇軒兩項控罪都和黎智英有關 

針對李宇軒的首項控罪指,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期間,李宇軒在香港串謀黎智英、其前助理Mark Herman Simon、律師助理陳梓華、「攬炒巴」劉祖廸等,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為。 

第二項控罪指,李宇軒去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期間,在犯下上述罪行後、知悉或相信他有罪,串謀黎智英、陳梓華等,在無合法依據或合理辯解下,協助李離開香港到台灣,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李。 

第三項控罪指李去年8月10日在其位於沙田希爾頓中心住所內,無牌管有232枚使用過的催淚彈、七枚使用過的海綿彈及38枚使用過的橡膠子彈。

另外值得留意的是,李宇軒現時面對的首兩項控罪,都和正被還柙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有關。早前無國界記者組織(RSF)詳列黎智英目前身負的七項罪名,包括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欺詐、串謀協助罪犯,及多項組織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無國界記者東亞辦事處主任艾偉昂(Cédric Alviani)表示,港府顯然試圖通過對黎智英發起多項檢控,拿下一個新聞自由的象徵人物。他敦促當局結束這場司法騷擾,撤銷對黎智英的所有指控,立即釋放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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