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等人早前因為拒絕向官方提交支聯會資料而被定罪及入獄,他們上訴至終審法院,6日獲終院裁定勝訴並撤銷定罪。
綜合港媒報導,此案源於警方國安處於2021年8月以懷疑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為由,依國安法的規定向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和徐漢光發出通知,要求索取該會的財務資料等,但遭拒絕。
警方為此起訴鄒幸彤等三人,罪名是沒有應國安處的要求提交資料;3人其後被地方法院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各被判囚4.5個月,他們不服上訴。
香港終院的判詞指出,根據國安法,控方須證明獲發通知的人士或組織,事實上為「外國代理人」,這是有關罪行的必要元素,只有香港警方國安處長合理地相信其為「外國代理人」並不足夠。因此幾人的定罪被撤銷。
支聯會是一個泛民主派的政治團體,全稱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港區國安法實施前,每年的紀念六四晚會都由支聯會舉辦。而該團體於2021年9月25日正式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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