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周日(7日)以「『綠色恐怖』貽害台灣」為題,稱民進黨當局「羅織罪名」威脅赴中工作的台灣民眾,「阻撓兩岸交流」。
內容提及先前台人擔任中國社區主任助理被罰款,「有人在台灣當過里長,在大陸不領薪,貢獻自己營造的社區文化、融洽鄰里關係方面的專長。」
文章特意點出「上海東方衛視」記者張經義,說他「只是希望發揮專業長處,在台灣沒有機會,到大陸才找到舞台。不管哪種情況,這些台灣同胞只會給台灣爭光,增進兩岸人民的情誼,何罪之有?」
「上海東方衛視」記者張經義4月在美國白宮疫情記者會上,被美國總統川普問到「你來自哪裡」時,以自己「來自台灣」回答,引發輿論譁然。外界指其並未聲明記者身分所屬單位,也就是任職於中國媒體。事後美國總統川普知情後發推文表示「馬上把他趕走!」(cut him off now!)
根據台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台灣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禁止的中國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 、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可依法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據新頭殼報導,台灣陸委會聲明中說明,將「東方衛視」依其股權隸屬及業務監督關係歸為陸方黨、政系統所屬事業單位的原因如下,「東方衛視」為「上海東方娛樂傳媒」所屬衛星頻道,隸屬陸方政務系統「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全額出資的「上海文化廣播影視集團」;且受黨務系統「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所屬事業單位(上海廣播電視台)的指揮監督。
台灣陸委會4月30日例行記者會中表示,台灣政府以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至今裁罰37人,其中尚有86人正在查處,其中86人中包含在白宮防疫記者會上回答「我來自台灣。」任職於中國《上海東方衛視》的台籍記者張經義。
台灣陸委會副主任委員陳明祺表示,政府沒有要阻止國人赴中就職,只是在基本的法律範圍之內做必要的防護,包括去年通過的相關法律,目的在促進兩岸健康與永續的交流,並沒有要讓國人擔心害怕。
本文由《看新聞網》原創、編譯、首發或轉載。轉載必須保持文本完整,聲明文章出自看新聞網或原作者,並包含原文標題及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