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到江蘇徐州豐縣聲援「鐵鏈女」(八孩母)的女網友「我能抱起120斤」(微博大號烏衣古城)在微博髮長文爆料,她在被拘留期間,警察用電腦包套住她的頭,當時她感到窒息,差點死掉。
徐州「鐵鏈女」事件初期,兩位女孩於2月9日帶着鮮花驅車趕往豐縣探望「鐵鏈女」。
2月11日,兩位女孩的手機被官方人員搶走後,兩位女孩到徐州豐縣孫樓派出所報案,被警方拘留。
2月18日,網友「我能抱起120斤」在微博上向外界報平安。她稱,警方不但指控兩人尋釁滋事,還在拘留期間動手打她。
2月21日,網友「我能抱起120斤」再次發出數千字長文,描述她在拘留期間差點被警方整死的遭遇。
微博原文:
2022年2月11晚,我和拳妹一直在孫樓派出所等着做報案筆錄。等到10點半,一個長得和孫樓派出所副所長一模一樣的男人來對我說,現在我可以到他辦公室談談案情了。因為之前他出示過警官證,我也就信了。派出所大廳里還坐着搶我手機的那個女人。
我雖然跟着這個男人,但骨子裡還是非常警覺,於是我很快打開手機的錄像,問他你現在是執法狀態嗎?執法狀態我需要全程錄像。他說是,我就一路跟着這個男人來到了後院。沒想到一進房間門裡面或站或坐了差不多4-5個高壯男人,我一個也不認識,他們一下子搶過了我的手機,抓住了我。把我的胳膊別到背後,反壓在椅子上,迅速用手銬把我銬了起來。之後把我往沙發椅上一扔。拿起旁邊的一個破舊的黑色電腦包罩在了我的頭上。然後對方緊緊攥着電腦包的下 緣,把我悶在電腦包里。電腦包裡面漆了膠,我很快就吸不動氣,缺氧了,有強烈地窒息感,感覺自己要死了。我只能出聲,說我透不過氣了,我心臟病要發了!結果對方就稍稍鬆了一點點。但氣還是不夠。
我嚇死了。滿腦子都是我去這可是拐縣啊!這是黑社會吧?是不是馬上要把我賣到窮鄉僻壤了?把我變成下一個8孩母嗎?我要被一直強姦、輪姦給畜牲男不停生孩子了?
於是我在心裡立馬滑跪了。從這一刻起,他們要我幹什麼我幹什麼,絕不反抗,一切配合,絕對不能激怒他們。打我也受着。
我又一想,賣我,活得總比死的值錢吧?於是我再次悶悶出聲,說我心臟不好,這樣不透氣我受不了了。結果他們給我換了一個黑色布罩。很專業地黑色布罩,像是專門罩人頭的。我那個時候還沒想起來,這個東西我是見過的,就是以前電視劇里常放的,死刑犯被押送法場赴死時套在頭上的那個。不管怎麼說,這個罩子比之前那個好多了,起碼不會缺氧死了。
他們很快開始搜我身。我穿的衣服角角落落都不遺漏,我估計應該是在找竊聽器、針孔攝像頭之類的。他們什麼都沒摸到,又叫了一個女的進來,把我身子裡面貼身摸了一邊。這個女人的聲音我記得,就是今天那個搶我手機的女人。
氣死我了,我是來報案抓她的,結果我現在變成階下囚,她來搜我身!她有什麼權力搜查我?她搜得很仔細,但什麼也沒搜到,旁邊一個男人提醒她摸摸我的耳垂。連耳垂都仔細檢查了,還是什麼也沒有。
我心想真是小慫包。老子幹事就是光明正大干,你們干都幹了又怕別人知道?黑社會還怕見不得人?
結果他們又問我手機的開機密碼。這我怎麼敢說?我說了開機密碼,下一步是不是要我的付款密碼?我辛辛苦苦這麼多年才攢下一點小錢,萬萬不能這個時候就給人搞走了。
說好的滑跪呢?唉,守財奴就是這麼有底線!他們看我一直不說,居然說:「膽小鬼!手機密碼都不敢說?這點事都不敢講?」
我心想你們這是放什麼狗屁邏輯,這是敢不敢的問題嗎?我就說:「別對我用激將法,恐嚇和毆打對我也沒有。你們要我幹什麼我都會配合的。」
直到這個時候我都以為這屋子裡的是黑社會壞人。我白天發微博說來派出所報案的時候,有網友給我留言,說,到了豐縣,派出所你都敢進?我當時還當成笑話講給拳妹聽。我們守法公民,不信派出所不信公安民警信什麼?國家從小教我 們啊,有困難找警察,需要幫助找警察。於是公安民警在我心裡一直有着特殊的光環一一他們是我們的守護者。他們也是正義地化身。警察里可能有一些人不好,但整體上肯定是好的。
他們見一直問不出來手機開機密碼就不問了,轉而去弄我隨身帶的東西。其實我就帶了一點現金一串車鑰匙。他們忽然說,這80塊錢是你的嗎?
我裝傻充愣,我說我不知道是多少錢。他們居然上提了一點布罩,要我確認就是80塊。我對他們這個行為感到很困惑。它類似與一種警察們一直被要求的「程序正義」。居然要和我核對我的錢?
核對是為了什麼?核對是怕錯,因為錯了之後要承擔後果。就是說有一天,我是需要對質這個錢的。而且他們怕我後面說他們對錢動了手腳,我這樣說的話他們會受到懲罰。
我心態就穩了一點。至少還有以後,至少他們還有怕的事。那我就還有希望。而且這個時候我開始懷疑他們到底是不是黑社會?黑社會的話,會搶了人家的錢之後再和苦主核對一下嗎?那也太搞笑了啊!
結果我心態剛穩了一點點,他們又把我拉進了一輛車裡。我被推進了中間位置,左右都有人掐着我的胳膊。這可又把我嚇死了。這下真是要把我賣掉了。賣去給畜牲男強姦生孩子,然後畜牲男還能領補貼、拿救助!搞不好還會讓我變身慘慘孤苦女,被網紅拿來博流量,秀愛心。政府官員還能拿我做政績,一路高升。到時候人人開心、各個受益,所有苦難都是我一個人的。我心下一瞬萬念,一直在想要是真的被綁架了拿去拐賣了怎麼辦?有什麼辦法能讓我自己好過一點?
車子不知道開了多久,終於停了。我又被拉下車。黑罩子始終是戴在頭上的。進了很多人的一個大廳。一個女人跟着我,守在我身邊坐着。我要喝水尿尿也不給我。我心想就休息一下吧!結果,我忽然聽見了拳妹的聲音,拳妹說她透不過氣。我才知道她也被抓了。我故意大聲說我要尿尿,向她報平安。等了很久,有人拿掉了我頭上的黑罩子,要我過去錄面容信息。我才發現旁邊很多穿警服的男人。錄我面容信息的是個穿着警察制服的人,還問我既往有沒有什麼傳染病。我立馬說有乙肝。
這是我想了一路的辦法,乙肝嘛,和艾滋、梅毒同屬性傳播疾病。這樣到時候人家把我買回去,知道我有乙肝,說不定強姦我的時候會戴個安全套呢!
我真傻,我當時都沒想到小刁民們可能根本不知道性交能傳染乙肝,或者人家根本不在乎。
後來錄完之後我又被塞進了車裡。又開了很久,到地方了。進行了一大堆的檢測記錄。我才看到牆上雕着幾個大字:沛縣公安局•一中心。
在做檢測記錄的空隙,我默數了一下,現場有 13個男人,3個女人。我又想起來,拳妹這兩天一直和我說的,豐縣含男量過高了。13個男人, 我一個人肯定打不過啊,這3個瘦高女人也打不過,13個正值壯年的男人,男人太占優勢了。這3 個女人想好過,必須得聽男人的話。女人2個常服,一個警服。男人常服警服一半一半。
我不知道我當時為什麼那麼在意警服這件事。 我不僅下意識地在記我能看到的警號,我還有意識地發現,帶我來的人,都沒有穿警服。後來在審訊過程中,警服這件事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後來我就被帶進一個審訊室了,一群人圍着我,還有人專門拿相機咔咔地拍我。我心想這陣仗也太大了,這和報道國家領導的重要發言有什麼區別?這麼多人晚上12點了不睡覺來搞我,可見我有多重要!
哦,驕傲,自豪!
然後就開始了對我的突擊審訊。尤其對那個爆料視頻問的非常詳細。不斷把我往那個視頻上引。還問我拳妹的個人信息,是不是故意拍攝之類的。
我說我就是看這個視頻內容有爆點,是個好故事,發出去說不定能博流量。拳妹的個人信息我一概不知。視頻是誰拍的我也不知道。他們在之後的多輪審訊中,再也無法把拳妹扯進我的事裡。他們說這個視頻是虛假視頻,你發布虛假視頻是有罪的。
我就笑了:我一個普通老百姓,我怎麼核實內容真假?我就是問了,人家會原原本本告訴我嗎?我都有核查權了還要公安民警幹什麼? !
過了不知道多久,筆錄終於做完了。已經不知道是凌晨幾點了。第二天他們又提審我。我忽然想起來,這不對。我是外地人,這幾天一直在豐縣活動,為什麼現在是沛縣的公安幹警來審問我?提審我的時候,說我犯了尋釁滋事罪,那我尋了誰的釁?滋了什麼事?審訊我的男人都說是警察,我得按他們的一切要求做,給的理由是在沛縣公安局裡的肯定都是警察。不穿警服,不出示警官證,不報警號,就憑在公安局裡就是警察?就能對嫌疑人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我現在處 於什麼階段?按經歷我是被拘留了,按流程現在應該屈於傳喚,警察可以在不出示任何材料、證件、執法記錄儀,甚至連身份都不表明的情況下 進行執法要求公民無條件配合嗎?
審訊我的2個男民警,在被我一再問道是現階段是傳喚還是拘留的時候,居然答不上來,最後不說話不理我,直接裝死了!
後來,一位老乾警出現了。我實在忍不住好奇,就問他,為什麼一個中國人一直在美國活動,結果是由法國來審訊他?他跟我解釋是「指定管轄」,所以我應該放棄抵抗,坦白從寬,爭取寬大處理。我就更氣憤了,質問他們:指定管轄?總有文書吧?你把上級指定你們管轄的文書拿來我看看!總不能你說指定管轄就指定管轄了,指定管轄這種事,也不可能是在微信或者一個電話里說一聲就行了的吧?那現在我老家公安說他們指定管轄我,是不是就能把我接走?
結果他們又迴避這個問題,到我離開徐州,都沒見到那份所謂的文書。
我對他們極度不信任,既懷疑他們的身份,也懷疑根本沒有依法辦案。我想起來在第一次審訊我之前,他們給我看了一個《犯罪嫌疑人權力義務告知書》裡面有一條,與本案無關的問題嫌疑人有權拒絕回答。我忽然無師自通地在他們第二 次要給我做筆錄地時候說了一句:我質疑沛縣公安局執法的合法性,我拒絕回答一切問題,拒絕簽署一切文書。
睡了一覺腦子好使多了!難怪要凌晨突擊審我,這群小慫包!
在之後的時間裡,就是我一人單挑全局自稱幹警的人了。我很快發現他們好愛來找我說話,每個人都想在我這裡死一死,尤其是本事越大的,越想來和我過過招。甚至幾個人一起上,試圖讓我認罪伏法乖乖坦白。小嘍囉沒什麼意思,有的一句話就K.O.了。只有3個人,還是值得寫一寫的。3個人中1個人從此我要他閉嘴就閉嘴,我要他倒水就倒水。1個都不敢停留和我說話,僅剩的一個,最後用盡辦法請我快快走,還送我了一枚平安扣。
如果號還在,人還在,我再寫吧!
那麼現在各位檢察院、法院、公安高層,請來回答:
1、.在這段過程中,這些自稱公安幹警的人侵害我的哪些權益?
2、自稱是公安幹警的人,違反了哪些法律?應當受到何等處分處罰?
3、在自我沒有任何條件進行拍照、錄像、留人證的情況下,絕對弱勢群體要控告對方侵權,怎麼給證據?怎麼證明自己說的是實話?你們如何保證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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